我5点多从工体东路路口(蓝岛对面儿),自东向西过马路,走的人行道,打电话随着人流儿走,应该是闯了红灯儿了。有个别克一直没让,往前走(从北往东拐弯儿,往东大桥那边儿去),挂着我腿了。然后司机继续往前走,我从车前面儿绕过来,拍丫反光镜和车玻璃,然后丫还往前走,我到车前面给她拦下来了。司机是个女的,(后来看驾照是香港的)下来就说我拍她玻璃和反光镜,都花了,有指纹,要让我赔钱,还要报警。然后我说你丫挂着我了,还他妈往前走,不拍你怎么着。然后丫各种嚷嚷,我直接说咱俩说不明白,我直接打的110,说有车挂着我了,要肇事逃逸,报了车牌号。 然后等**处理。我和**说挂着我,没大事儿,不用去医院也不用钱什么的,就道句歉就完了。然后丫还各种和**说没挂着人,就说我拍丫反光镜了,让我给钱修。最后处理的结果是她先给我道歉,然后我就拍她反光镜这事儿也说了句不好意思。我先承认我闯红灯和看司机不让有斗气儿的心理。
请法律帝和交规帝们客观的评价一下:
1)这事儿要是真较真儿,最后能怎么着。
2)我当时要不拦她,直接报警肇事逃逸靠谱儿嘛?
最后要是有贴吧的朋友,让我给堵那儿了,我给您道句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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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当时要不拦她,直接报警肇事逃逸靠谱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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