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城,男,惠安县涂寨镇岩峰村人,1994年6月8日出生,作案时还未满18周岁。 初中毕业后,余某城不再继续学业,就在惠安做起了磨石工。今年清明节前后,他前后几次到死者郑某珍经营的二楼游戏机店玩“老虎机”,共输了6、 7千元。于是,余某城便萌生了抢劫游戏机店老板娘的念头。案发几天前,他便在东岭镇一超市购买了一把水果刀,为实施抢劫作好准备。 6月4日17时左右,余某城再次到死者家中玩“老虎机”,不到1个小时就输掉了2千多元,这次他便下定决心抢劫老板娘。当天18时左右,他离开 “老虎机”店,到涂寨街一超市购买了1套衣服。21时许,余某城返回“老虎机”店,趁死者不备,从背后朝死者郑某珍的颈部刺了一刀,郑某珍拼命反抗,他又 连捅数刀。随后,余某城还拿起客厅沙发上的枕头,捂住郑某珍的脸部致其死亡,并将尸体拖到放“老虎机”的房间。然后进入郑某珍的卧室,从抽屉里拿走1万多 元。 最后,他冲洗客厅内的血迹,换上新买的衣服,用塑料袋装上血衣,关好灯锁好门后逃离案发现场,当晚搭车至惠安县螺阳镇大红埔一旅社住宿。6月5日8时许,他走路到324国道公路旁搭车潜逃至莆田黄石镇,6月6日凌晨0时许,在莆田黄石镇某酒店被惠安警方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