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在论坛上发表文章,居然是为了打狗!本猪一世英明尽毁于此。咳咳!玩笑到此为止,接下来的内容十分严肃,喜欢的同学可以看一下。
上周日,即六月三日,本人应某同学之邀于五点十五分赶回大成陪她去吃晚饭。见面的时候就见她一脸的颓废样,然后她对我说:“我的手机被‘狗保’收了。”于是,故事开始。
第二日,周一,这位同学的母亲受“狗保”“邀请”于我们升旗后来到学校。个人猜测,此事未经丁同志(大成的兄弟姐妹都知道这代表着哪位。他就是咱们大成……我唯一敬佩的政教处的“掌权人”)允准。而后,事态逐步恶化。
同是周一。晚饭后,手机被收的那位同学在我回教室后气愤地对我说,“狗保”用她的手机给她的朋友发短信,打电话,甚至还挂扣扣。原本对她手机被收还有些不以为是的我终于有些怒了,因为这又关系到我一直所追求的人权问题,同样的,我也认为“狗保”越界了。接下来的内容有些写进说明书过。鉴于很多人看不到,所以修改了一下写了进来,另外还加了一些观点:
一,关于“狗保”同志是否有权力翻看学生手机的问题。这个答案对于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律师来说都很好回答,就两字“没有”。如果你打出“为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的幌子的话,我想问问你,你作为一个保安,有什么能力去为他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你要是有那本事还来做保安?更何况你所做的收学生手机,用学生手机来套她朋友的话,难道这就能让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了吗?你干的事对学生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说,你的职责并不在于探查学生做了什么坏事,而是保证学生不干坏事,而你也不能做坏事来带坏学生,否则你就是残害祖国花朵的老鼠。而那些“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的事就让那些善于做“卫道士”的教育者们来干吧!你就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