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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人身攻击多不和谐,咱们来讨论毒叔的作品吧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虽然迷失X回忆不是第一个发起人身攻击的孩子,但鉴于他是小吧比较有代表意义,特封他id一天以杀鸡儆猴什么的...大家看着办吧。
顺便2楼开始毒叔作品介绍,想插楼的就插吧,反正最后我会删掉的,
此外排序大致上按照时间


IP属地:浙江1楼2012-06-06 21:40回复
    法则(本来是和血龙骄雄并行开写的新坑,被大家给公投延期了o(╯□╰)o)
    第一卷 传说的终结
    上古之时,人类幼弱,妖兽横行,世界为黑暗所笼罩,其时天昏地暗,生灵涂炭。当此绝望之刻,正是我辈奋起抵抗,以刀刃和秘法,凭鲜血和牺牲,最终诛尽妖兽,驱除黑暗。我等乃力量拥有者,智慧执掌者。我们虽数量不多却是人类的支配者。然而我辈也曾是平凡之人,也曾在妖兽面前彷徨逃窜,软弱哭泣,也曾被迫向自然卑躬屈膝,就如寻常人类一般。然而,如今的我辈已然强大。自从我等伟大先知指引我等力量真谛,世间再无何物堪与我辈匹敌。真源枢纽不毁,魔网之力长存,我辈永为世界主宰。倘若我等堕入毁灭之境只能是我辈自相残杀。我等乃奥术使者,魔法一族。
    序章 惊变简介:作为一个平凡的学徒,凯恩最大的理想就是通过测试成为一个魔法师,从而不拖导师汤玛士晋升的后腿。但是当他完成任务的时候,却看到汤玛士却被四个师弟谋杀……站在汤玛士的尸体边,凯恩宣誓要为亲复仇。


    IP属地:浙江3楼2012-06-06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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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宠(两个月前刚刚完结的作品,属于毒叔对轻小说的尝试,其实超能力的梗已经快被好莱坞电影用烂了,但毒叔的作品非常有代入感,大概因为大背景是我们自己的国度吧,个人觉得他还是很擅长使用第一人称视角来讲故事的)
      写在前面的话
      其实本来并不喜欢动漫小说,尤其在水平不足的情况下,描写日常生活,而且要描写精彩的日常生活,确实很难。幻想还是要放在彻底虚构的世界里比较合适。但是偶然的读了几本动漫作品之后,突然觉得,将一个普通人丢进一个完全架空的世界(通称穿越)其实还不如让一个普通人见识现实世界的神秘。
      一个典型就是“欺诈游戏”,虽然整个故事本身几乎没有幻想元素,但是这个设计游戏的奇怪组织本身就是最大的神秘和幻想。
      所以开始写这篇“灵宠”,故事的类型很简单,就是主角突然遭遇突发事件,被卷入以生命为赌注的格斗游戏之中。从未写这种类型的小说,第一次涉及,水平有限,同时不能保证是否为坑,望读者海涵。


      IP属地:浙江4楼2012-06-06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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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沙斯特的圣武士(在灵宠之前完结的作品,本来是投稿给阿飞幻想的,没想到阿飞临时不给力,没搞定刊号,于是暂时...)
        契子
        远古时代,诸神的化身曾经行走于大地上,为争夺信仰的力量,彼此征战。而艾沙斯特则在神战的余烬中崛起,他杀死了诸多神明,夺取了他们的神力。最后,他杀死了魔法女神,却没有能占有她的神力。于是魔网的力量崩溃,曾经盛行于世间的魔法文明,从此衰落。
        其余所有神明组成联盟,共同对抗这个野心勃勃的新神。这场斗争的结果,是让诸神签定了停火协议。从此,他们再也不能直接涉足凡尘,他们不再直接战斗,而转而依靠人间的代理者进行。
        ———摘自古代传说文献
        序章
        战争的原因总是不同的,为了生存,为了荣誉,为了正义,又或者只是一时糊涂。但是不管如何,战争本身却是相同的,同样的残酷,决不会因为理由不同而让过程不同。
        太多的杀戮和鲜血,太多战死的同僚……多到让我已经忘记了这一切到底持续了多久?又或者是我们到底是什么时候踏足这片如同地狱的战场?当我率领着我的队伍,满怀着艾沙斯特的荣誉,同这些类人的邪恶生物开始交锋开始,白天和黑夜就在我的概念里消失了。
        地精、兽人以及狗头人的数量简直多如泥沙,我已经不记得杀死了他们多少,这片原野上满是它们的尸骨。
        还有我们的。
        昨天,我以为我们已经胜利,我以为它们已经溃不成军。但是我错了。当黎明的阳光照耀之时,它再一次见证了一场壮阔的血战。
        今天,我们又有一个士兵倒下了。就在我的身前。打倒他的是一把比他自身还大的巨棍……那棍子握在一个冰霜巨人手中。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生物,它足足是人类的十倍高,挥舞着巨大的棍子,将阻挡面前的一切东西一一扫倒。昨天被我们击溃的地精和兽人跟在它们身后,如同波浪跟随在大潮之后一样向我们涌来。
        面对这种恐怖,面对这场无情的灾难,我无法逃避我对这场战争的感觉——也许我的挣扎,就要结束了。
        又一个士兵被它打倒了。血肉、骨头和钢铁同一时刻被碾碎变形,那声音让我后背感到一股凉意。他们管这种感觉叫作恐惧。
        但是我不会屈服。以艾沙斯特的名义!
        艾罗兰——艾沙斯特的荣誉之城就在我们身后。这座耸立在蛮荒而富饶的极北之地的城市!我们必须保护这座尚在建设中的城市。我们——我和这里的所有人,抱着同样的决心,从整个大陆的各地汇集于此。为了征服这片野蛮的土地,为了将艾沙斯特的光荣传播到此,为了将艾罗兰建设为一个富强美丽的城市!
        “弓箭手!射击那些兽人!不要害怕,拿起你们的武器!”我喊着,同时纵马冲向那个巨人。它的棍子扫了过来,我想借用战马的速度闪过这一击。
        但是我错了!它的速度太快!我本来不应该犯这个错误,我本来应该让弓箭手集中射击巨人,但是战场的气氛麻痹了我的判断,让我犯下这个错误!当我的身体飞起来的时候,我知道我会为这个错误而丧命。
        我倒在了战场上,鼻子闻到浸透鲜血的泥土的芬芳。死!多么简单的一个字,但是那一瞬间充斥了我整个脑海。
        但是我没有死。黑色的骏马如同闪电一样掠过,巨人发出垂死的惨叫,它脖子被斩开了一半,血如同喷泉一样汹涌而出。
        对了,我们还没有输!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有汤马士。伟大的汤马士!我们的导师,我们的领袖,我们的统帅,我们的英雄……我们的希望!他是艾罗兰最荣耀的战士,全身笼罩着艾沙斯特的光辉!
        “不要停,巨人没有盔甲!用弓箭射他们的头部!”我听见他在对弓箭手喊着。我听见弓弦声,以及地精们逃跑的惊恐叫喊。有两个人过来,将我扶了起来。扶到了汤马士面前。
        “你做的很好,不要害怕!艾沙斯特在注视着我们。继续战斗下去!我们的胜利不会遥远。”
        是的,我会继续战斗下去,用手中的钢铁同它们作战,用心中的勇气同它们作战!为了艾沙斯特的光荣而战!为了在艾罗兰城中的,我的亲人而战!
        艾罗兰,我们的家园,决不会沦陷!
        ……经过整整三个月的拉锯战,由巨人、兽人、地精以及狗头人组成的联军终究被艾沙斯特的信徒击溃。籍由这次的胜利,艾罗兰第一次以不可动摇的姿态屹立于北方大地之上。从此,这些类人的邪恶生物再也没有能发动如此大规模的进攻。
        ——艾罗兰编年史


        IP属地:浙江5楼2012-06-06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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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it,貌似贴吧里还有很多不在群里看不到作品草稿预览的孩子...
          开这种讨论楼会不会太残忍了?
          (ˇˍˇ) 想~想,嗯,先残忍几天看看效果吧


          IP属地:浙江6楼2012-06-06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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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断我沉默了一天 本来好多话的


            IP属地:福建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2-06-08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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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呀....我来看作品的


              IP属地:四川9楼2012-06-08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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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之人,无疑是有才华有想象力的好作者。缺点就是,更新慢啊慢,不过可以理解,他有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用来写作的时间少。


                10楼2012-06-0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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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一下,怎么才能看到你说的这些 小说,网上搜不到额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2-08-0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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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4-08-15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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