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任务就是教会我们在愿望碰到现实的顽固之壁时,以最软的方式着陆。
愤怒
这就是最幼稚的冲突。我们找不到遥控器或钥匙、道路堵塞、饭店客满,于是我们摔门,拔花草,大吼大叫。
1.哲学家认为这是一种疯狂:
这是滑向精神错乱最快捷的路径。许多(盛怒的)人……咒他们的孩子不得好死,自己受苦受穷,家门败落,却不承认自己是在盛怒之下,就像疯子不承认自己精神错乱一样。……他们会同最好的朋友反目成仇……无视法律……一切都用暴力解决……他们已经重病缠身,比其他一切坏事都严重。
2.他们在心平气和时,可能道歉,解释说他们刚才为一种自己控制不了的强大力量所左右,也就是说,强于理智的力量。“他们”——意即理性的他们——本意并不是要骂人,并为大喊大叫而后悔;“他们”控制不了内在的黑暗力量。发怒的人通过这样的解释诉诸一种占统治地位的、对思想的看法:把理性功能,也就是本真所在,描绘成常常会受到狂热的激情的袭击,理智对此既不能分辨,也不能负责。
这种说法与塞内加对思想的看法截然对立。他认为愤怒不是来自失控的感情爆发,而是来自理智本身的根本性的(但可以纠正的)错误。他承认,我们的行动并不总是在理智的控制之下:如果在身上泼冷水,就会情不自禁的打颤;如果手指掠过眼睛,我们一定眨眼。但是愤怒不属于这类不自禁的生理动作,它只能在我们理性地持有的某些思想的基础上发作;只要我们改变了思想,我们就可以改变发怒的倾向。
3.根据塞内加的看法,促使我们发怒的原因是我们对世界和对他人持有过分乐观的观念,这种乐观达到危险的程度。
4.我们对挫折反应不当的程度取决于我们认为怎样算是正常。可能下雨违反我们的意愿,可是我们已经见惯暴风雨,不大可能因下雨而发怒。由于我们理解对这个世界能期待什么,由于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希望什么是正常的,我们的挫折感就得到缓解。我们并不是每当想要的东西得不到想就怒不可遏的,只有我们认为有权得到时才这样。我们的盛怒来自那些侵犯了我们认为是生存的基本规则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