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写的曹墨的文章,可参考。
大宋提刑官——太平案 之曹墨
曹墨者,太平案之“主角”。
一语之失,而惨入牢狱。受尽严刑酷打,右臂折断。后宋慈清明,而伸其冤。
一、伪之风流
自古才子慕风流。曹墨见玉娘之第一眼,语出杀其夫而娶玉娘言,不亦为此心理——才子佳人,其所愿也。古人已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寒暑十载,一日登科,不即是为黄金人上贵,玉颜拥娇妻?曹墨诗书满腹,可读之决为伪书。腹有诗,而胸无志;出口成章而知行不一。其心理于见玉娘可见一斑,才子佳人,世人之所向及慕也。才子者,爱美之心,盛盈充怀,而自诩英才。英才者,重在英,而非才。才者,心中之志也,英者,身之所行也。有志有行方为英。英才者,方为风流。惜其曹墨,风流觅错了方向。风流不为才子佳人,而为为国为民。
行为国,志为民,方显名士风流也。
才子佳人者,为欲望之风,肉体之流也。更何况,人生苦短,青春易逝。年少而慕艾,虽人之天性。可毕竟流俗。曹墨者,非至圣至理之人也。世间之凡人也。曹只为片段之“主角”,大宋提刑官之真正主角者,宋慈也。
宋慈者,一心为公,毫不为己,公正廉明,人命比天,方为英才也,真正风流之士。
二、言语杀人
曹墨之灾,源于一句戏语。世间多牢狱,不亦多源于出言不慎?说者无心,而听者有意。一句戏言之因,熟知不结暗黑之果。众口能铄金,积非亦成是。言语不慎者,猛于恶虎也。戏言成谶,水深火热。
曹墨戏言,伤害绝非于已,更对其母及玉娘。苦读圣贤书之人,而不知自省其身,曹墨其错也。然类曹墨之人,浩如烟海。知易行难,世人多此诟病。自省功夫不足,书读虽多,而身不行也,故有出言不逊,乖张悖逆。则在世,不可不察此也。
佛家有言:身口意。十善业亦云: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言;五不绮语;六不恶口;七不两舌;八不贪;九不嗔;十不痴。(前三为身业,四至七为口业,贪嗔痴为意业)。十之善业,言占其四;恶之造者,十不善而言居四。且古语亦有:口开神气散,舌动事非生。故言语一定要谨之又谨,慎之又慎。清之张庭玉傲相三朝,不亦为 千言万当,不如一默。
三、尚有担当
曹墨虽凡人,亦有伟大。
为子为民,亦有光辉。为人子,其觉愧疚,其于玉娘,甘心一人承受杀人之罪名。亦可赞。
人生于世,实难实困。曹为人子而亡,白发送黑发,是为不孝。其母面前,其难能不愧。一切苦痛,皆因其而起,而其母无辜受丧子之痛。于玉娘面前,一句戏言,而使其惨入丧夫之痛后杀夫之冤。福未至,而祸双行。承受杀人之罪,于忠尚可显。
可,忠孝难两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