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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我说,我绝对不提“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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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针对仁爱基金被指捐赠万辆劣质自行车的报道,记者分别采访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和时进龙。事业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吴昂坪称,时进龙曾是他们聘任的志愿者办公室主任,但是已经到期了。(4月28日中国网络电视台)


1楼2012-04-29 09:09回复
      所谓“已经到期了”,是指在2009年7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决定聘任时进龙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仁爱基金”志愿者工作办公室主任。“从聘任之日起,聘期两年”。也就是到2011年7月聘任结束,时进龙是“到期的临时工”。


    2楼2012-04-2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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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识告诉人们,但凡在工资待遇、福利地位上都低人一等的临时工被领导“重用”而“出人头地”时,一般都是干了见不得人的事。笔者之所以将此称作“常识”,是因为这种手法已经成了有关部门应对丑闻的惯用伎俩。用得多了,不但起不到推卸责任的作用,反而成了笑柄。以至于在某些丑闻新鲜出炉时,舆论就会预测:会不会又是“临时工”干的?


      3楼2012-04-2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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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这次仁爱基金捐赠万辆劣质自行车是“仁爱基金”志愿者工作办公室主任干的,但因其“聘任结束”,也给生拉硬扯了一个“到期的临时工”。


        4楼2012-04-2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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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临时工”在有关部门应对舆论质疑时太泛滥了,只剩下“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自我解嘲。而红十字会在一片质疑声中,在诚信度大打折扣的舆论环境下,也去借用“临时工”这个俗套,哪怕有若干措辞上的理由,也会遭来更大的质疑。因为,被滥用的“临时工”,早已成了“替罪羊”的同义词。您红十字会本身就“有病在身”,这张“狗皮膏药”盖得住发炎的疮疖么?红十字会要是有一点自咎的意识,哪怕有一点自知之明,至少不会采用这种很容易遭到嘲讽的借口。


          6楼2012-04-2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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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让人疑惑的是,就算时进龙真是“仁爱基金”志愿办“到期的临时工”,就能减轻红十字会在捐赠万辆劣质自行车这件事上的责任么?来自社会的捐款,最终落入了一个“我想干就干,不想干就拉倒”的“临时工”手里,他可以“谁对我好,我(将捐赠的物品)给谁”,只能说明红十字会对捐款管理的失控和混乱程度比“正式工”干得更加严重。称之为“临时工”,无非是想证明其属于外人,“外人”都可以如此恣意妄为,“内人”还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7楼2012-04-2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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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对于此类不招人待见的事情,若要我说,我绝对不提“临时工”。


              8楼2012-04-2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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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辆劣质自行车爆了慈善“内胎”
                红基会下属“仁爱基金”向陕西大型国企和地级市老干局捐赠上万辆自行车。受捐者称这些车质量很差,骑两下就爆胎。据媒体调查,该批自行车出厂价一百多元,“仁爱基金”捐赠时却号称价值700多元。也有不少民众质疑,将退休干部当做“弱势对象”捐赠,令人难以接受。(4月26日《华商报》)
                就在中国红十字会因“郭美美”事件引发信任危机的2011年,另一个离奇的捐赠事件也在进行着。以助学、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为宗旨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专项公益基金——“仁爱基金”,却通过其下属的“志愿者工作办”,陆续向陕西一些机关、国企捐赠了上万辆自行车。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批自行车尽管做工粗糙,质量很差,骑两下就爆胎,却被捐赠方号称价值不菲。
                对此,有观点认为,不管捐给谁都是公益慈善,虽说车辆质量有问题,也大可不必“白吃枣还嫌核大”。不过,这出诡异的“捐赠门”,倘若就这样轻轻关上,势必掩盖一些值得反思的深层次问题。实际上,万辆劣质自行车不仅爆了自己的车胎,还爆了慈善的“内胎”,露出一个可怕的黑洞。
                首先,有悖慈善精神。锦上添花诚可贵,雪中送炭价更高。慈善作为社会财富再分配的重要方式,其精髓恰恰在于扶危济困,有限的捐赠应该给最需要的人。然而,上万辆自行车,或是捐给待遇本就不错的老干部,或是流向经济效益很好的国有企业。如是捐富不捐贫,更像是一种福利发放,根本体现不出资助效应。人们纷纷质疑,弄点实实在在的东西捐给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们,不是更好吗?
                其次,缺乏平等意识。一个人能帮助另一个人,只是占有和支配社会资源的能力不同,不代表二者之间就有高低贵贱之分。真正的慈善,慈善者与受助者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然而,时下一些组织和个人,仍自觉不自觉地把慈善做成了“羞辱”受助对象的施舍行为。媒体曾报道,湖北宜宾儿童福利院每年都会收到大量破烂衣服和过期零食**,只能用车拉到垃圾场处理。如今,一骑就爆胎的劣质自行车有捐赠之名,无慈善之实,简直把爱心通道异化为垃圾出口,根本没有考虑受助者的安全和利益。
                此外,涉嫌浑水摸鱼。纵观这起事件的前前后后,有太多疑点直指“仁爱基金”的管理乱象。因为自行车数量不少,有受赠企业希望“仁爱基金”发个公函,但对方始终未发;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捐赠,一片纸的票据收条都没有。联系到“卖50块钱都没人要”的劣质自行车,却在捐赠时被号称价值700多元,就不能不让人怀疑虚报多支的背后,是否有个人渔利的黑手?
                骑两下就爆胎的劣质自行车,不要也罢。可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慈善爆了“内胎”,注定会步履艰难。近年来,郭美美、诈捐门、万元餐等一系列丑闻,暴露出慈善管理的种种问题。当下,急需找出症结,补上漏洞,调好胎压,同时接受公众监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中国慈善沿着正确的轨道,平稳行驶。


                9楼2012-04-2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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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临时工"作挡箭牌已经审丑疲劳
                  近日,红基会下属“仁爱基金”被曝向陕西大型国企和地级市老干局捐赠上万辆劣质自行车。4月26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回应称,主持这次捐赠的仁爱基金志愿者时进龙曾是他们聘任的志愿者办公室主任,但是已经到期了。(4月27日《华商报》)。
                  出了糗事,被媒体公开报道了,拿“临时工”作挡箭牌,已经成了一种屡试不爽的灵丹妙药。公众对一些单位或系统内部出了负面新闻之后,让“临时工”充当“消防员”,扑灭舆论监督之火,拿“临时工”作挡箭牌,断尾逃生,搪塞众人之口,推卸事件责任,逃避舆论监督,已经审丑疲劳。因此,每每发生这样的事,最正确的选择,一是向公众道歉,表达悔改的诚意,并欢迎公众监督;二是表明自己敢于承担事件责任,同时,也是勇于改正的起点,如果连问题都不敢面对、责任也不承担,如何获得公众的信任呢?
                  负面事件发生单位内部,不管是临时工干的,还是正式工所为,都要对事件负起应有的责任。比如,就“捐劣质自行车给国企”而言,不管是临时工干的,还是请来的钟点工不小心所为,组织方都脱不了干系。因为慈善资金由红基会拨出,不管干好干坏,公众都会把账记在组织者头上,具体到“捐劣质自行车给国企”来说,公众肯定会把这笔账记在红基会头上,红基会想赖都赖不掉。虽然红基会感到非常委屈,并用种种事实证明与自己无关,都无法洗清自己的责任,更不可能全身而退。
                  做慈善,不论是资助还是捐赠物资,应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这样可迫使慈善组织成员在开展慈善捐赠或救助行动中认真调查、精心组织、严密监督。这样做至少有两大好处:一者,能保证捐赠物的质量,比如捐赠自行车一事,且不管捐给谁,都不能有“施舍”的心态——“白吃枣,不能嫌核大”,捐赠劣质自行车,这样会玷污慈善名声,影响慈善形象和公信力;二者,可保证合理使用慈善资金,并保证慈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现实“雪中送炭”的目的,杜绝凭个人感情,随意赠送,甚至拿慈善资金或捐赠物“送人情”。


                  10楼2012-04-2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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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善公信力经不起反复试错
                    一桩丑闻,哪怕是小概率事件,也可能以几何级数放大公众焦虑,而迅速拉低公众信心指数。慈善组织不能一再试错。
                    据报道,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专项公益基金——“仁爱基金”通过其下属的“志愿者工作办”陆续向陕西捐赠了上万辆自行车,受捐者称这些车质量很差,且这批车辆主要捐赠给了大企业和老干部局。昨天中午,红基会通过微博回应称,已就反映的有关情况展开调查。
                    “郭美美”不满周岁,“仁爱基金”又陷“捐赠门”,真乃树欲静而风不止。虽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回应,态度也还诚恳,只是本次事出离奇、漏洞百出——受捐单位是大型国企和机关单位、受捐单位没有需求、所捐的物品质量差、采购过程手续不全等等——相信事件不费一番周折恐难止息。
                    一个郭美美,“三天毁掉一百年”,不但红基会接受社会捐赠数额直线下降,城门失火还祸及池鱼。据统计,2011年 6月~8月,全国慈善组织共接收捐赠8.4亿元,比3月~5月降幅达到86.6%!而点对点的直接捐赠随之攀升,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可以窥斑见豹。
                    一丁点流言蜚语引爆整个网络,一件小事几乎抹杀中国几代人做的所有善行,甚至让整个国家的慈善事业遭受致命一击,“郭美美事件”之后,红十字会痛定思痛,俯下身段进行反思及治理,包括设立专项基金管委会、建立资助评审制度、引入第三方监督,以及公开招聘监督巡视员对公益项目进行巡视、回访、监督等。然而从今次事件暴露出来的“黑洞”来看,一些“监管补丁”仍未下载、安装到整个慈善运作系统中,对下设机构监管“牛栏关猫”现象仍比较严重。
                    经济学家指出,市场经济是信心经济,在经济困难面前,信心比什么都重要。这种判断对慈善事业而言亦颇为中肯,公众信心与慈善事业呈现线性正相关——公众对慈善组织有信心,慈善事业就有希望,反之则不然。可是,公众信心的丧失是很快的事。一桩丑闻,哪怕是小概率事件,也可能以几何级数放大公众焦虑,而迅速拉低公众信心指数。慈善组织一再试错,公众信心点滴流失,慈善事业便雪上加霜。
                    其实,经过多年试错,我国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也渐次清晰。官办色彩浓厚是其一。官方色彩很重的慈善组织,当事人尽管很努力,但他们仍会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政府组织,并把不适合慈善组织管理的方式、方法带进来。重登记、轻监管是其二。相对于慈善组织准入的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则显得迟滞与松懈,无论是组织内部抑或外部监管,都与慈善事业的发展不相匹配。透明度不足是其三。在欧美一些国家,慈善组织、组成成员、公益项目、工作绩效等都放在网上,供公众查询、社会监督,而我国有很多慈善组织甚至连一个网站都没有。一些大型组织即使有门户网站,公众想获取完整的相关信息亦非易事。
                    民政部于去年底发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旨在从政策层面推动慈善的透明化。其中提出,日常性捐助信息应在7个工作日、重大事件专项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披露。实际操作过程,谁来监督、如何监督,“指引”仍语焉不详,使得相关规定缺乏执行保障。再综合其他方面的问题,我国的慈善事业管理仍有一段相当长的路要走。


                    11楼2012-04-2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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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总将“脏水”泼向“临时工”
                      2009年7月,当时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决定聘任其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仁爱基金”志愿者工作办公室主任。记者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2009】8号《通知》中看到,“从聘任之日起,聘期两年”。吴说,也就是到2011年7月聘任结束,是“到期的临时工”。(4月27日新华网)
                      近日,面对仁爱基金被指捐赠万辆劣质自行车的报道,红十字会回应仁爱基金事件,志愿者办主任是“临时工”。
                      看过相关报道之后,我不禁要试问:为什么很多单位一出事,总是会拿“临时工”来堵“枪口”。
                      其实,我们的社会,很多单位的编制人员足以够用,但不可避免的一个社会现实是,有相当一部分的单位,即使人员足够,还要去雇佣一些“临时工”,以图自身的清闲,更为了方便在处理一些事务上好有个人为自己承担“第一责任”。
                      在此,针对这个别部门,我不禁要说:请不要总将“脏水”泼向我们的“临时工”。
                      “临时工”代表谁?“临时工”在哪个单位工作,就代表哪个单位的整体形象,“临时工”出事了,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还是应当负第一责任的。毕竟单位所登记的主要负责人一栏写的不是“临时工”的名字。
                      “临时工”不是“出气筒”,“临时工”的错,除了本人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外,其单位领导难脱干系,应负主要领导不力责任。
                      我们的社会,还有一个现实,那就是社会的劳动分配问题,经常会遇到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很多代表委员也经常提到此。往往社会出力的不挣钱,挣钱的不出力。同一个单位往往整天忙的不可开交的人要比那些整天悠闲自在的人挣得少之又少。一些单位领导凭着清闲有编制的人不用,非要花钱去雇“临时工”,真的很没必要。
                      “临时工”代表不了单位领导,但不等于“临时工”出现了问题领导就没有责任,“临时工”的行为是在代表着一个单位,“临时工”的行为往往又是受单位领导的指使,其错不能只光是“临时工”的错,而作为一个出了事故的单位,更不应总将“脏水”泼向我们的“临时工”。作为一个单位的负责人,不要有事就想着去雇佣“临时工”,而应合理利用好自己的下属。社会因“临时工”总是争议话题不断,那么禁用“临时工”又如何?


                      12楼2012-04-2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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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会无需再以“临时工”自我贬损
                        近日,红基会下属“仁爱基金”被曝向陕西大型国企和地级市老干局捐赠上万辆劣质自行车。4月26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回应称,主持这次捐赠的仁爱基金志愿者时进龙曾是他们聘任的志愿者办公室主任,但是已经到期了。(4月27日大洋网)
                        然而,事实又是怎么样呢?实际上,在今年3月和4月,《华商报》记者两次致电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工作人员皆表示,“时进龙就是我们的工作人员,他在陕西开展的工作都是合法有效的。”甚至到4月25日,《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办公室一位徐姓女同志说,管时进龙的领导都不在,随后给记者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时进龙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以及职务,职务是“仁爱基金志愿者办公室主任”。这些事实表明,时进龙实际上还是红基会下属“仁爱基金”聘任的志愿者办公室主任。可以设想,如果不出丑闻,还将自动续期下去。如今出了糗事,红会就以“聘任到期”为由来推脱责任,似乎时进龙所为,真的与仁爱基金无关,与红会无干。不知道红会是自己智商太低,还是把大众的智商看得太低。
                        对于这类把戏,大家早已看穿,并以为不齿。网友们说“好久没见到“临时工”出来顶包了,乍一看还觉得挺有亲切感”;“怎么出了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有好事时就听不到临时工了呢?”“临时工再次躺着中枪”。其实,“临时工”也好,聘任“已经到期”也好,“志愿者”也好,都是在红基会的名头下所为,都是红基会的机构“仁爱基金”所为。现在推说聘任“已经到期”,为什么“聘任到期”时没有及时办理退聘手续?
                        红会无需再以“临时工”自我贬损。因为可以吃的老本少而又少,社会信用已经严重透支。郭美美事件成为大众对红会发泄不信任的导火线,大众的爱心早已伤不起,却还是一次又一次受伤。有评论说:郭美美事件后,公众对中国慈善事业产生太多的不信任感,这种事出一次足够致命,然而红会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让自己的公信力下降,真不希望你成为扶不起的阿斗。就看这次捐赠劣质自行车事件的危机公关,红会依然没有认真转变观念,端正态度,吸取教训,在过去的老路上滑行得越来越远。中国的慈善事业,路在何方?走向哪里?人们的爱心善意,何处安放?投向哪里?真的成为一个令人焦虑的问题。
                        不管是不是上级的授意,不管上级领导是否真的不知道,时进龙向陕西大型国企和地级市老干局捐赠上万辆劣质自行车,红会都应当主动承担责任,接受大众的批评。向大型国企和地级市老干局捐赠万辆自行车,违背“仁爱基金”的计划和宗旨,与“红十字天使计划”、“博爱助学计划”和“仁爱助学行动”、“仁爱光明行动”、“仁爱重生行动”皆豪无干系。仁爱基金的管理原则——“雪中送炭、公开透明、尊重捐赠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被蹂躏得体无完肤。更让人感到羞耻难言的是,捐赠的万辆自行车都是劣质产品,受赠者纷纷退货。要说时进龙事件有一点好处的话,那就是没有让那些真正的弱者背上受赠被助的虚名。


                        13楼2012-04-2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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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基会你究竟有几个“到期临时工”
                          近日,红基会下属“仁爱基金”被曝向陕西大型国企和地级市老干局捐赠上万辆劣质自行车。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回应称,主持这次捐赠的时进龙是聘任的志愿者办公室主任,但已经到期。(4月27日大洋网)
                          “单位的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此番捐赠爆胎自行车事件,终究还是未能跳出这个被许多单位用滥的“应对套路”。倘若红基会所承认的,确是属实,红基会不过担个失察之责。试问,红基会,你究竟还有多少这样的“到期临时工”?
                          其实,捐赠乱象,首先就是管理上的乱象。这既包括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也包括对善款的管理。对外称700元的自行车,实际造价不过一二百元,骑不到两天就爆胎,令人怀疑红基会与提供该批次自行车的商家是沆瀣一气的,主持这个捐赠的、或者下达这个捐赠指令的相关人员,涉嫌吃回扣。捐献不是目的,目的是将一笔基金挥霍,变为己有。所以才不看受捐对象,不考虑捐赠的物品对受捐对象是否有用。钱花了,接下来,东西你扔进太平洋也没人管。垃圾是需要丢弃的,这是常识,而执意要赠人,只证明这赠人心肠不太善良。
                          “到期的临时工”显然不是在做慈善工作,而是有“效忠”的意味。对此,我们追究红基会的罪责,岂是他们一句“我们监管有问题”能开脱!


                          14楼2012-04-2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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