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write吧 关注:49,113贴子:2,739,462

【剧透,略偏激】关于奥罗拉的设定,不明。。。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应该是片面了吧,有错误的地方。。。请随意好了。。。


IP属地:上海1楼2012-04-27 22:23回复
    为什么要称呼奥罗拉为行星的意志?毕竟奥罗拉也是生命的一种,虽然比人类更接近世界的本源,也只是一种生命而已。既然有生命的本能,那么它就会努力使自己活下去。既然没有自我意识,难道是为了让其他生命诞生所以如此?那么便是为了自己活下来了。如同植物诞生改变了大气的成分,氧气越来越充足从而诞生了更多的物种,但这并不是为了其他的什么,也只是为了生存而已。万物为了自己而活,之后为了生活,互相结成了各种关系。奥罗拉有仅仅属于自己的本能,那就不能简简单单的算是其他生命的一部分,与其他生命的关系更像是共生,其他的生命凭借奥罗拉得以更容易的生存,而奥罗拉自己也可以更好的繁殖扩大。之所以与环保联系这么密切,不就是因为奥罗拉已经扩散到整个的星球上,人类的过度利用以及相互间的你争我夺使得奥罗拉认为再容忍这样的事态继续发生,也会使自己遭到毁灭,从而产生了篝这样的存在进行最后的审查,确定为最坏情况予以消灭,就像是一个如此的流程。
    奥罗拉作为生命的一种,不也是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么?都有为了下一代壮大自身的本能,奥罗拉不也是如此以至于溢出到其他次元中去了么?如果奥罗拉不能穿越时空,造成肥料过剩,生命都会被淹死吧,只不过相比与人类来说并没有这样那样的拘束,可以发展的空间很广,但如果这不是无限的,终有一刻会饱和,到时又如何?另外,人类不就如同是奥罗拉的一个宿主一样,奥罗拉认为这个宿主靠不住,不仅自己不去发展,还严重妨碍了其他宿主的发展,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给我砍掉重练!这与人类利用完这个星球,哎呀,已经住不下去了,换一个吧,又有多大的区别?
    作为最原始的生命,奥罗拉确实可以说是我们母亲一样的存在,作为享受了诸多恩惠的孩子,不感恩是不对的,可耻的,但对于那些坏孩子,可以以它威胁到了其他人的生存为由,或是以它威胁到了生存的的居所为由(其实也是威胁到了生存),但惟独母亲这一身份不能作为消灭它的理由。
    与其说是环保,不如说是去探求一条如何共存的道路,就像如今的实际,人类破坏了XX,而XX的破坏导致了生存环境的恶化,人类也难以生存下去,但由于生计所迫和欲望的驱动(更多),仍然在破坏着XX。其中的XX可以是植物,也可以是奥罗拉。即使是人类之间已不可能和解,何况人类与奥罗拉两个物种之间那更是有着一个更难以跨越的鸿沟。各个物种如何各取所需,能够共同生存下来,不再互相伤害两败俱伤,才是篝真正考虑的问题吧,就是所有相互依存的个体真正需求的关系。怎么才能一起活下去,至少不会伤害彼此。
    关于环保,之所以会受到广泛的关注和研究,究竟是为了拯救自己的地球母亲的成分大一些呢,还是为了是自己不至于在遥远(也许并不遥远)的将来遭到灭族的厄运,不忍看到自己后代的悲剧的成分大一些呢?就实际情况而言,还是倾向于后者吧,如果和环境之间没有什么因缘建立深刻的情谊,是不会选择为了地球而牺牲自己的,即便是其他作品里,真正支撑着人们的,是青山绿水,还是在青山绿水中亲朋好友的笑容?在盖亚组织中,真正如同老会长的又有多少,被人世间的阴暗面所摧残的痛苦抑郁的人们占了很大一部分,还有如同凤那样无知的人们?否定人类的同时,也就否定了自己,还会有多少人性呢?看上去守护者一方没有这么大的黑暗背景,毕竟是为了生存选择不断强大自身而不归咎于外界,但也是有着相当丑陋的地方,看看交战的双方,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牺牲生命究竟为的是什么?虽然一开始的主题很像是环保,但争斗了这么多的岁月,是为了地球而争斗,还是为了争斗而争斗?有点看不清了。。。
    


    IP属地:上海2楼2012-04-27 22:25
    回复
      嘛……还是二分论和一分论的问题……
      我觉得我们是奥罗拉生命整体的一部分……这样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诚然奥罗拉是自己想活下去的生命本能,但是我们就是被奥罗拉所爱着护着的一部分……把我们和奥罗拉看做一个整体的话,就不会出现守护者和盖亚的偏颇,也不会有你所谓的奥罗拉对人做了什么罪恶的问题了……本来就不是宿主和寄生物的关系,奥罗拉是我们生命中最本质的生命之力,没有生命之力就会衰老,会死亡,是我们生命本身……
      另外为什么奥罗拉是行星意志,同样的,为什么我们人类现在的意识是人类意识呢?按照RW的说法,人类身体也是由诸多自然成分外加奥罗拉给予生命力组成的,如果你觉得奥罗拉不是行星意志,那我们现在的意志也不是组成人体的成分的意志……称不上是人类意志了……
      最后,万物都是要为自己考虑的,这没啥可以厚非的……RW中给予了一种延续自己的解决办法,而且这种办法也是母亲所期望的,从整个系统中可以感受到“爱”,这就够了……


      IP属地:北京3楼2012-04-27 22:42
      回复
        PS:最后LZ想要表达什么我也看不太明白……


        IP属地:北京4楼2012-04-27 22:45
        回复
          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是奥罗拉生命中的一部分,而且还是爱着护着?奥罗拉和人类有着完全不同的思想的思想意识,就算是身体的一部分,也是有着相当大的区别,人类活着不是为了奥罗拉而活,奥罗拉也一样,又为什么要看做一个整体呢?
          PS:最后貌似写跑了。。。


          IP属地:上海5楼2012-04-27 22:54
          回复
            生命是奥罗拉的表现形式,而知性生命是生命的一种,人类是知性生命的一种。不是人类为奥罗拉活着,而是人类本身就是奥罗拉,是自己为自己活着


            IP属地:上海6楼2012-04-27 23:10
            回复
              奥罗拉就是“生命”本身……在RW的设定里……是我们的生命力……
              奥罗拉本身并没有意识,只有本能,RW的friends地篝词条里写的很明白……但是我们是被爱着的……哪怕是再进化,也不是毁灭而是新生……是避免人类自灭的方法……奥罗拉和人类的关系是母亲与孩子,所谓的对自己的血脉继承者的关系……这才是本质……人类要为自己而活,就不能做一些愚蠢的自灭的事情,奥罗拉也是希望人类为自己而活的……这就是爱之所在……


              IP属地:北京7楼2012-04-27 23:11
              回复
                谁说ora是星球意志…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2-04-28 11:12
                回复
                  人算什么,ora又不是因为区区一种种族存在的,宇宙起源前就存在的能量.万事万物都有ora存在,平时ora又不会干嘛,篝开救济才抽离再生,没有意志,只不过是能量的存在又如何.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2-04-28 11:17
                  回复
                    游戏里?评论里?应该是游戏里,肯定不是我造出来的


                    IP属地:上海11楼2012-04-28 11:19
                    回复
                      出处,上原文说话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2-04-28 11:21
                      回复
                        ora又不是因为区区一种种族存在的,但人类是为了区区一个渺小的人类而存在的,就算母亲生下了孩子,也不代表母亲可以理所当然的决定孩子的生死。ora确实强,确实有资格,就算是神,又如何?


                        IP属地:上海14楼2012-04-28 11:23
                        回复
                          我要说的是,整体和部分不可割裂,说成母子=偷换概念.ora有意志求出处,ora随便自己杀人求出处.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2-04-28 11:26
                          回复
                            神造人自然有权决定人生死,同样的,不说ora是否有意志,人类只是ora存在的一个部分,毁灭有问题?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2-04-28 11:29
                            回复
                              lz把人类跟奥罗拉想的太伟大了吧 如果从最原始的本能来思考呢 如果不从人类道德角度来思考呢 原文并未有任何明确或隐晦的诱导使读者按照lz的思路来考虑
                              PS:lz的论断只停留在个人的思想意志论层面 并不涉及伦理及科学道理问题 更不涉及严谨的推理论断问题 所以跟不同思想意志的人肯定无法谈得通(偶现在大脑比较糊涂 这句看不懂就算了


                              17楼2012-04-28 11: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