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玉组合吧 关注:1贴子:28
  • 5回复贴,共1

【同人】雨是云的泪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已经一千多年了,难道还要沉睡下去吗?哭也哭过了,闹也闹过了,是时候清醒了吧。记得我曾经说过:“任何事物都有期限,包括喜欢这种心情在内。当时间过去,爱恋便会消失。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但,这是真的吗?恐怕这只是安慰人的话吧。 
 我爱他的历史已经有一千多年了吧,他的名字叫源博雅。他是我在世间唯一的牵挂。一千多年前,我是平安京第一阴阳师,而他则是以雅乐而闻名于世的殿上三位。在平安神宫长廊上的偶遇之后,我们便结下了不解之缘。也就是从那时起,那扇刻有五芒星的大门便只为他一人而开。或许就象一只风筝一辈子只会为一根线冒险一样,我安倍晴明只为他源博雅一人守住一汪秋水。 
 那时的我冷漠孤僻,是一个不愿意与任何人接触的高傲的阴阳师。独来独往的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寂寞。是他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的一切,改变了一直以旁观者身份出现在风雅世界的我。 


1楼2006-12-17 00:49回复
    我的母亲是只白狐,不能长时间与人类相处,所以生完我便离开了父亲,回到了信太森林。父亲则因过度思念母亲而终日郁郁寡欢,积欲成疾,在我三岁时便离开了人间。父亲临终前,把我托付给了他最好的朋友-------平安京有名的阴阳师贺茂忠行。从此,我便成了忠行老师门下的弟子,进入土御门修习阴阳之道。 
     初进贺茂家时,忠行老师的所有弟子都在排斥我。因为在他们眼力,我永远都是异类。我天资极高,而且又是白狐的儿子,所以他们始终都用异样的眼神打量我,还骂我是狐狸精。有些甚至在背后用学过的阴阳术陷害我。他们希望我早日离开贺茂家,早日远离他们的视线。然而我并没有因此而退出土御门,而是更加刻苦的学习着阴阳术。直到我8岁那年,在忠行老师的指示下,当着他们所有人的面召唤出我的第一个式神之后,他们才渐渐不再攻击我。但他们始终都与我保持着距离。而我也一直守着自己的孤傲和清高。 
     我喜欢有个人,静静的看着我的头发在空中飘飞,看着天边的云朵以优美的姿势大片大片的蔓延过平安京。或许这就是我即无聊又单调的生活。 
    后来,我认识了博雅。从长廊上的偶遇,到平息平安京的怨灵,再到打开天岩户,我们已经习惯了默默的守护着对方,默默的为对方付出,默默的相爱。 
     人生至高的幸福便是感到自己有人爱。我真实的感受到了博雅对我的情意,也真实的体会到了人生至高的幸福。同他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我永生难忘。博雅是一个单纯朴实的人,看似粗枝大叶的他却心细如发。他明白我的心,而且他是唯一一个真正了解我的人。每日早朝后,他都会来土御门小路的安倍府与我喝酒,吹笛给我听。他那沉稳的脚步声,可以感化一切怨灵的优美的笛声和把纯厚的说话声,无一不打动着我。这种温馨的生活使原本冷漠的我对世间的感受起了微妙的变化......


    2楼2006-12-17 00:50
    回复
      2025-06-21 17:30:50
      广告
      我们之间的悲剧应该是从那时起的:记得那是一个樱花飘落的季节,漫天的樱花在天空中飞舞,美极了。博雅受那男人之托请我帮忙。哦,对应该叫天皇。哎,博雅总是提醒我不准叫天皇‘那男人’,可惜我始终没改了。高高在上的他总是隔一段时间就闹出一场悲剧来。哎,也真难为博雅了,为了那男人竟一次又一次的到土御门来请我。而这一次同过我严密的调查,竟发现那男人招惹的妖物身上的怨气之强是我从未见过的。应该说这次的麻烦比任何一次的都难解决。可怜我一与世无争的阴阳师为了博雅只为他卖命,受他摆布。哎,谁让那个派来请我的人是博雅这个大好人呢。他不会拒绝任何人的要求,就象我永远都不可能拒绝他的要求一样。所以我经常夸他好汉子。
       哦,这次的事件大概是这样的:那男人那段时间前又取了一个美丽的女人。谁想这个女人与常人不同,是一个会吸取人身上人气的妖物。她以吸取人气为生。还好那男人及时发现了,他害怕那妖物发现他看出破绽杀了他,故秘密通知博雅,让他来请我除掉这个不怀好意的妖物。我知道这次的麻烦很大,仅凭我一人的力量是不可能解决好的,但我愿意为了博雅一驳。正如我所料的,在除妖过程中博雅破坏了我的结界,妖物很快便占了此次比试较量的上风。但在紧急情况下博雅用他的身体替我抵挡住了对与我来说致命的那一击........。妖物是制服了,可是博雅.......。他不仅受了很严重的伤,还中了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解除的咒。又一次,我流泪了,为博雅。我很自责。身为平安京第一阴阳师却解救不了我最心爱的人。他的命危在旦夕。我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渐渐变瘦,渐渐沉睡下去,直到.......。我发疯了一样的翻阅家里所有书籍,希望能找到解救他的办法,可我失败了。我的心好痛。我最心爱的人要为我而死了,而我什么都做不了。难道博雅就要这样离我远去了吗?不要啊!
       就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母亲从信太森林来平安京看我。我就象抓住救命草一样的抓住母亲的手,希望见多识广的她有办法解救我的最爱。母亲惊讶的看着为博雅发狂的我,并象打量异次元的人类一样看着我。也难怪,这样的我是她从未见过的。后来母亲帮我找到了能让博雅恢复原样的方法:最心爱人的泪、心爱人的血、天山的雪莲、还有...处女的血,前三者制成的药丸再用若川之水服下。最重要的是要在博雅昏迷半年内将其配好,服下,并......清醒。这对与我来说是极大的挑战。


      3楼2006-12-17 00:55
      回复
        若川之水是世间最毒的水,无论鬼怪还是仙人,凡接触到必死无疑。常人更是一碰即死。可正是这水却能就博雅的命。或许这就是天命吧。用我所有法力取回少许若川之水来救我心爱的人。若川之水是伤不了我的性命的。因为我拥有无上法力,且与天同寿。所以没有什么问题。这就是异类结婚给后代带来的最后的影响吧。不过或许有一天我也会偿到变成鬼的滋味,那就是被心爱人亲手杀死,这也是我唯一一种离开人世的方法。但我明白,博雅是永远不会对我下手的。他是世间少有的好人。
         救他,我最先做的便是上天山采雪莲。天山雪莲只有每年7月份开放,而且只有大唐的天山上有。那时正直6月,若凭我第一阴阳师的法力用狐族最非人类的方法赶往大唐一定能及时赶到。但天山极高极大,而雪莲一年只开一朵,且其花期只有一天,过了那天博雅的性命就无法挽留了。但,我,做到了,摘到了新鲜的雪莲。然后我又去若川取到了那救命的水。等我回到博雅身边时已时过5个半月。药丸是制好了,用我的血,我的泪,还有天山的雪莲.......而后就剩下处女的血了。这意味着博雅必须在这半个月中结婚。博雅将取亲。这对于我来说又是致命的一击啊,我不能忍受他取别人为妻,可若不取他将不再醒来..........
         博雅结婚那天我没有参加他的婚礼,只是一个人坐在长廊上数着天上的星星。泪随着手里弹奏的古筝声从我那被逸为平安京最美的脸上滑落。我已数不清这是第几次为博雅流泪了。有时我常想,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宿命吗?无论我有多么强大,终究都会为一个叫源博雅的咒束缚,而且终不可解。他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截。是我致命的弱点。一向冷漠的我也会为人憔悴。也会为人担心.........
         第二天,博雅醒了。渐渐的,他恢复了以往的健康。我那因他结婚而心痛的感觉都被博雅的恢复给我带来的幸福感所取代。看到他那坚实的背影,我没有了伤心的感觉,突然,我觉得好幸福。能再次看到他阳光般的笑容的确是一种幸福。我,无怨无悔。即便让我用我的命来换他的命我也不会有任何疑虑。
         由于博雅已是有妻室的人了,所以来土御门的次数也相应的减少了许多。虽然我很失落,但每当再次看到他时,所有不快都会烟消云散。能陪他左右,即使不能永远在一起也是快乐的。前半生我无法改变,后半生我奉陪到底。我愿意守侯在这里等他。
         再后来我也结了婚,同师父的女儿贺茂罗沙。罗沙是个好女孩儿。虽然她不温柔,但是个待人真诚的人。当年我在贺茂家修习阴阳术时她是除师傅师母,大师兄贺茂保宪外对我最好的人。没想到我们竟然成了夫妻。呵呵,虽然我并不爱她,但我却尽自己所能给她一个幸福的家。
         之后我们便在平静中度过了十几年。当我们在幸福的生活中陶醉时,又一件不幸的事打破了我们原来的一切。那一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我真正失去了博雅,失去了我的挚爱。我亲眼看着自己的最爱离我远去而束手无策。那天,他同往常一样外出体察民情,却被坍塌的墙砸了个正着。可怜我法力尽失,无法把他救活。就这样,他死在了我的怀里。我好伤心,好难过。由于我接受不了博雅的死,所以为博雅守了3年孝后选择了沉睡。觉得或许这样会让自己好受一些。
         哎,没想到我竟睡了一千多年。醒后本以为自己能忘掉他开始新生活,可我错了,我还是对他恋恋不忘.........但想又能如何呢?我虽容颜还似从前,潇洒出众,但我毕竟已不是那个绝代的阴阳师了。一切的一切都已成为历史。没有人会知道我和博雅曾相爱过,也没有人知道到现在我还在想他。虽然我真的好想知道能否再次感受到他那阳光般的温暖。那么,去找他吧!我决定了,去找那个我日思慕想的博雅。虽然他可能已经转世过好多次了,而且现在的他也肯定不会认出那个曾经深爱着他的我。但我愿为此一赌。可是没有法力的我怎么才能找到他呢?对,他在临终前交给我的鬼笛叶二。他的那只笛子可是一只只有我和他两个人能吹响的。不如我去卖笛子吧。说不定能通过这种方式找到他。


        4楼2006-12-17 00:56
        回复
          以后我就在这里写文了
          这里是个好地方的说
          我喜


          6楼2006-12-17 01:11
          回复
            为了爱的人迷失自己

            值得


            7楼2007-03-03 14: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