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与地第11集(三):黑仔2
再说雪山事件后三人的发展。Ronnie因为高烧遗忘了可怕事实(潜意识的自我保护),成为精算师,事业有成婚姻美满,成为社会上最主流的类型之一;鼓佬投身于工运,为别人谋福利,虽然在社会地位和收入上属于边缘地带,但在精神上是对雪山事件中自己行为的一种有效缓冲;而黑仔反而变本加利,在他身上有着典型的反社会人格表现:迷恋暴力(打拳娱乐自己,也以打别人而发泄情绪),毫无道德底线(为钱出卖自己的感情,欺骗女人,从事非法交易),对性的态度极为随便(这一点和本剧开始时的梓恩有相似之处。他利用女人,和J保持暧昧),同时他极其冷漠,无论对人对己。这一集中有个脱臼场景,在这个细节中,所有的拳手都在围观自己,手下的人在打无效的急救电话,他孤独一个人在人群之中,忍着剧痛把自己脱臼的胳膊接上就了事。和他曾遭受过的剧烈的精神折磨相比,身体的疼痛并不算事;一个对自己的身体疼痛如此麻木的人,你又怎么能指望他对别人有着同情心理,所以他心安理得地欺骗Emma,从来不会在意这样的做法会给这个爱自己的女人带来什么样的痛苦。
其实在三人中黑仔罪行最轻(鼓佬提议,Ronnie杀人,他被迫改变),为什么他的后续人生反而最糟糕最残忍,成为三人中反社会倾向最严重的人?这就要从本集中对年少黑仔的展现说起。这一集里年少时的场景重点是黑仔,从这个回忆中可以了解到年少黑仔对音乐与生活的态度以及他的性格。虽然创作时时不灵光,但是黑仔的才华毋庸置疑,他有好嗓子,有追求,不然不会为了写出来的歌不满意而和自己怄气,需要梓恩的安慰与开导。这些展示表明了黑仔在音乐上的才华与抱负。在和梓恩的对话中我们还可以得知的是黑仔极其敏感,无论对情感对音乐对人对事的体会都比别人更细腻更持久。这样的性格设置就使得黑仔能够去和别人组建乐队这一行为以及作为乐队主唱顺理成章,也非常有说服力。
组建乐队是很多少年的理想与愿望,不仅因为音乐能够提供给他们施展才华的机会,同时也是一个表达社会愿景的渠道。心理学上对青少年心理的描述,他们天然具有反社会倾向,易冲动,感性强过理性,藐视传统,无视规则与秩序,热衷于反叛和反抗权威。这些听着是不是特别耳熟?第三集里Dr.Dylan曾经解释过摇滚精神:独立的精神、抗拒建制、自由、爱、勇往直前。也就是说,青少年的心理与摇滚乐精神不谋而合,在摇滚乐里热爱它的人能体验和放大来自灵魂深处的颠覆陈规、改造社会、追寻无限自由的渴望与快感。
如果在正常环境与条件下,青少年在成长中会慢慢舍弃这些年少时的理想与心理而更多地去和成人社会进行磨合与沟通,变得成熟理性,最终会成为主流社会需要的人。但是因为雪山事件,黑仔的成长发生了一个大转折:因为吃人行为,本来年少时期天然的反社会人格畸形地发展起来,压制了正常的人格成长。具体说来,在极端环境下,黑仔的身体先于他的思想做出了吃人的决定,而这个吃人行为又决定了他以后的性格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