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每次聊天,都让我很抽搐,因为你总是“爱抚,爱抚”。让我郁闷的荒,我对你说“我比你高”,你就跳起来摸,呵呵。
其实我们互相并不了解,除了知道你叫安北煜,明媚的天蝎座,比我小一个月,其它一概不知。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我并不怎么了解的人,却让我觉得信任和快乐。你问我,我们算熟吗?我回答说,算。你又问“可是我们没聊什么啊,怎么就忽然熟了呢,大部分就是你嚎我叫的”。我说,一切尽在不言中。有的时候,只一句话就注定了很多。我说你很疯,你说很多人都是和你相处一段时间后才发张你疯的。你说你有点自来熟,我有对你说过,我喜欢。你说你看人,对有些人蛮熟,对有些人自来熟,那我可不可以认为,第二种比第一种要更好。安北煜,我就是喜欢你那个样子,喜欢你疯,又自来熟的样子,只因为那就是你。在现实中,我朋友很多,可能真正让我喜欢,以真心想待的却很少,我开起来对谁都好。其实心中对他们远近早有分明。所以,更不要说,在网络中和一个从未见过的人,可是,安北煜,你是第一个,仅几次交谈就让我喜欢的人。
我真的喜欢你,可能这样说显得太过苍白。我喜欢和你聊天,每次和你聊天我都很快乐,喜欢你总是抠鼻或是白眼的表情,喜欢听你嗷,我也跟你嗷,其实更喜欢你无奈咬牙的样子。呵呵。我喜欢叫你xx(自己猜),我觉得那是特别的,可能你会因为他咬牙或者是无语,呵呵。还有那个关于“大母手指”和“大手拇指”,你咒骂,抓狂的样子,都让我觉得开心,让我觉得你其实也就是个孩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