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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吧吧规】2012-4-9起有吧友发帖必读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从2012-4-9日开始执行
前提规则:贴吧协议请先阅读协议,明白贴吧的发帖规则,如果有一天您的帖子出现特殊情况不在吧规内特别说明的,请再回头看看协议 http://tieba.baidu.com/tb/eula.html
除了广告帖,绝大多数被删除的帖子被关的人,都会在http://tieba.baidu.com/f?kz=319793062有所反应,如果没有记录,请PM大吧查询后台 。
如果对吧主执行吧主职责有任何异议,同时您的情况符合申诉原则的,请pm大吧或者你看见的在线的小吧,或者前往http://tieba.baidu.com/f?kz=319793062申诉----严禁额外开主题贴询问。



1楼2012-04-11 15:19回复
    (一)发帖规则(必读)
    1,如果您是为了“广而告之”而来
    请将您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发送到本吧“第二置顶帖” http://tieba.baidu.com/p/1483323513一人一帖。您的石头图片请发往“上新帖” http://tieba.baidu.com/p/1483329015 有新的就可以上,但是请不要在这个帖子里文字形式写上地址(TB过滤)和过多的褒奖之词(免吧友反感),您可以将石头基本信息和您的店名发在图片里。但是我们无法保证百度不对2个帖子动刀子,出现您的帖子在这2帖子里莫名其妙变没的,请自己再回复一次吧!
    这2个帖子之外的地方禁止一切形式的“广而告之”晒宝,同时禁止一切和珠宝无关的“广而告之”出现在贴吧的任何位置任何帖子。
    


    2楼2012-04-11 15:21
    收起回复
      2025-07-27 04:03:0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2,如果您是为了讨论珠宝的各种知识而来
      请言之有物,说清楚要讨论/询问的话题。切记不要单丢一张或者一排宝石照片给吧友作所谓的“鉴赏”/“欣赏”/“购买反馈”/“晒”/“成果”----这种和“软”格式一样的帖子会被当成广告删除,大家不是来对着一排宝石照片揣摩发帖者意图的,只是“鉴赏”,有的是牛逼照片在网络上。
      如果您真的不知道怎么写文字说明你的意图,只爱发一拍照片,又不是来“广而告之的”,请在帖子开头复制下面声明,不复制者也当“软”删除---------“声明:本人所发的帖子是为了和大家讨论这个石头的审美/品质/实际价值,没有任何出售意图,请不要询我售价或卖家。如果我有一天想对这个石头进行交易,则会请吧主删除帖子。如果我实际上是在发布广告则等于公开告诉大家我是何等缺乏诚信,请大家在我交易的时候小心谨慎”
      3,如果您是为了讨论珠宝之外的事情而来
      注意事项请查看(二)帖子删除原则


      3楼2012-04-11 15:22
      收起回复
        顺便一说~现在贴吧有一个功能~LZ非吧主身份也可以删除自己帖子里的回复-----但是这个在后台没有操作记录,目前吧主无法查询也无法恢复
        所以遇到这种问题 请前往下面地址表达意见
        http://tieba.baidu.com/p/1847811902
        


        29楼2012-09-11 09:16
        回复
          基于现在贴吧暂时给予LZ,可以自己删除帖子里他人回复的能力,而这种删除吧务后台没有记录,系统经常对被发送人的通知也有RP。(还是要说这到底是谁想出来的做法,毕业生?而且做大中学生的时候没有论坛管理经验?)
          为了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宝石的商 业功用真是叫人感慨)利用这个新的暂定规则坑和自己意见相反的(这个好理解),坑大众(就是把别人质疑的东西删除,只留下一片捧,造成新人真当垃圾是牛逼),坑宝石吧(引发矛盾闹事),现在特别制定一个补充规则----与~时~俱~进~嚒
          ----本规则于2012年10月1号0:01开始执行(但是之前的帖子不做追究,只做警告),哪天这个规则取消,本补充规则自然作废
          =================================我是分割线===============================
          总体思想是:请大家慎用自己的删除回复功能
          1,在自己的帖子里出现广X帖,请随便删除
          2,在自己帖子里出现别人骂你/玷污/诽谤的帖,也请随便删除-----但是如果您希望对方因为这个被关小黑屋,可以留着不删除 PM吧主来给他实施更多的惩罚
          3,和主题讨论无关的的歪楼或者莫名其妙的回复也可以删除,只是最好平时不用,除非对方确实有点2
          4,讨论中和LZ意见对立的帖子,或者质疑LZ的帖子,假如没有违法本吧吧归和贴吧协议的,请LZ不要牛逼哄哄的删除----
          一旦对方提出证据申诉(申诉地址老地方 : http://tieba.baidu.com/f?kz=319793062),情况属实,则会给予LZ惩罚
          惩罚方式参考吧规里对发神经的吧务人员的惩罚,但是比较轻微,第一次关3天,第二次关7天,第三次开始关10天 (被处理以后我一样会在 http://tieba.baidu.com/f?kz=319793062 做出登记)
          5,假如是手滑不小心删除的(orz这个我也有,不过我还能恢复下主题),为了防止被投诉,请直接在自己帖子里做出说明自己手滑 - -~
          


          32楼2012-09-24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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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加规则一条~与时俱进~毕竟很多人心思活络,咱跟的慢--------
            某些商人写作“猜猜”读作“晒货”的帖子,看心情保留,那种切割成品一片片猜没意思~


            43楼2012-12-20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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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少喝点酒,千万远离雄黄


              46楼2013-02-10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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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算完毕!谢谢群主费心思了!支持一个!


                来自iPhone客户端47楼2013-02-12 10:34
                回复
                  2025-07-27 03:57:0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刘明..


                  IP属地:广东48楼2013-02-15 16:39
                  回复
                    看完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49楼2013-03-0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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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好,麻烦您把我的这篇 我家的宝石光,这个帖子删了吧,麻烦您了。


                      50楼2013-03-07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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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规什么的一直很少看
                        结果前阵子在玉吧得到了一个封禁10日游。。。


                        51楼2013-03-10 10:33
                        收起回复


                          IP属地:安徽52楼2013-03-16 11:52
                          收起回复
                            一周年了


                            来自手机贴吧54楼2013-04-09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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