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说明一下,这一贴是针对一直以来关于《北京爱情故事》争论最多的几个焦点事件的个人解读,不代表任何其他人的观点,本文也尽量秉持平和的态度对事件本身进行分析和评论,不涉及对任何角色,演员,工作人员及剧情评论人,吧友的人身攻击。
《北京爱情故事》里,成功的营造出了几个注定要造成广大网友激烈辩论的剧情故事,当然我们贴吧也不例外,下面让我们一同抽丝剥茧,深入了分析一下这几件事情的内涵和深意。
一,小猛为了物质,放弃了爱情与疯子的为了爱情宁可放弃物质做对比。
首先我想说明,请大家不要再说小猛卖老婆,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说法,我无数次反驳过,今天就不打嘴巴仗了。
在剧本里,小猛签署了爱情合约,放弃了自己和沈冰的情侣关系,为了得到广告合同和进入大德高管的机会,剧本里将这件事情,简化为“选择面包,放弃爱情”。
而同时,我们看到疯子为了和沈冰在一起,放弃了北京良好的生活环境,万里追爱,并且上演了一幕幕为爱牺牲的浪漫爱情故事。
于是,小猛和疯子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让两者很自然的站在了对立面上,成为所有人讨论的重点。
关于这件事情,斥责小猛的人,都在重复一句话:你是一直有选择的,这是你自己选择的道路,所以不应该怪任何人。
这个道理其实值得商榷,何为有选择,必须在爱情与物质之间做一个选择,就叫做有选择吗?
自己好好的生活,突然之间被人活生生砍成两半,然后对你说:你选吧,要这一半还是那一半?这就叫做有选择?
其二,很多人都认为,小猛即使当时不接受老程的建议,他也完全可以度过难关,毕竟只是几万元的问题,只要他继续努力,迟早会过上美好的生活。
这一点我恰恰无法理解,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如果小猛不同意这次交易,老程就会轻易的放过小猛呢?
中国古代有个故事,叫“钱可通神”,是说一位GUANYUAN下到州省办案,第一天发现自己的案头有张纸条,写着一万贯,免查。意思是,如果你放弃调查这个案子,你可以拿一万贯的好处,GUANYUAN断然拒绝,继续查案,其后每天都会有新纸条,金额也越来越大。直到有一天,字条上书写着“十万贯”,GUANYUAN很无奈的接受了好处,放弃了调查案子。
也许大家会说:你看,到最后,他还是因为钱而动心了,开始不接受,是嫌钱太少。
这恰恰是一个表象,真正的原因是“钱已达十万贯,可通神,我若继续办案,恐遭不测,故弃之”
“钱可通神”的故事告诉我们,交易,往往不仅仅是数字游戏,他更代表着一种买家和卖家之间的心理博亦,当买卖涉及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正常的范畴,那我们首先应该掂量这份交易的可靠性,其次应该掂量,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拒绝买家的决心。
小猛当然可以拒绝老程的合同,如果老程单单是拿广告年度合作来做交换的话,那小猛是可以完全放心大胆的拒绝的,因为即使不接受,他也输得起,因为交易涉及的金额并不大,这份合同不是凭空送给小猛上千万,而是一份双方的合作协议,给小猛,其实不过是做个顺水人情。
但广告合同不是重点,重点是其后的条件:高管的位置和至少上千万的股份。这是凭空送出来的物质利益,这个条件,代表的是老程为了让小猛离开沈冰,准备拿出来的代价。
这就是那“十万贯”,这也正是小猛最终签署爱情和约的原因。
为了让你离开沈冰,老程不惜花上千万做为代价,这自然证明了老程的志在必得,他既然能够拿出这么多钱来完成这件事,如果你不肯交易,你又凭什么保证,老程不会花同样的价钱,用其他的方式,让你离开沈冰呢?
不接受十万贯的好处费,自然有人会接受这十万贯,灭你的口,或者动用权力让你被撤职,甚至坐牢。不接受高管的位置,自然有人会接受老程的钱和好处,想办法把你和沈冰拆散,或者干脆整死一个。
《北京爱情故事》里,成功的营造出了几个注定要造成广大网友激烈辩论的剧情故事,当然我们贴吧也不例外,下面让我们一同抽丝剥茧,深入了分析一下这几件事情的内涵和深意。
一,小猛为了物质,放弃了爱情与疯子的为了爱情宁可放弃物质做对比。
首先我想说明,请大家不要再说小猛卖老婆,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说法,我无数次反驳过,今天就不打嘴巴仗了。
在剧本里,小猛签署了爱情合约,放弃了自己和沈冰的情侣关系,为了得到广告合同和进入大德高管的机会,剧本里将这件事情,简化为“选择面包,放弃爱情”。
而同时,我们看到疯子为了和沈冰在一起,放弃了北京良好的生活环境,万里追爱,并且上演了一幕幕为爱牺牲的浪漫爱情故事。
于是,小猛和疯子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让两者很自然的站在了对立面上,成为所有人讨论的重点。
关于这件事情,斥责小猛的人,都在重复一句话:你是一直有选择的,这是你自己选择的道路,所以不应该怪任何人。
这个道理其实值得商榷,何为有选择,必须在爱情与物质之间做一个选择,就叫做有选择吗?
自己好好的生活,突然之间被人活生生砍成两半,然后对你说:你选吧,要这一半还是那一半?这就叫做有选择?
其二,很多人都认为,小猛即使当时不接受老程的建议,他也完全可以度过难关,毕竟只是几万元的问题,只要他继续努力,迟早会过上美好的生活。
这一点我恰恰无法理解,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如果小猛不同意这次交易,老程就会轻易的放过小猛呢?
中国古代有个故事,叫“钱可通神”,是说一位GUANYUAN下到州省办案,第一天发现自己的案头有张纸条,写着一万贯,免查。意思是,如果你放弃调查这个案子,你可以拿一万贯的好处,GUANYUAN断然拒绝,继续查案,其后每天都会有新纸条,金额也越来越大。直到有一天,字条上书写着“十万贯”,GUANYUAN很无奈的接受了好处,放弃了调查案子。
也许大家会说:你看,到最后,他还是因为钱而动心了,开始不接受,是嫌钱太少。
这恰恰是一个表象,真正的原因是“钱已达十万贯,可通神,我若继续办案,恐遭不测,故弃之”
“钱可通神”的故事告诉我们,交易,往往不仅仅是数字游戏,他更代表着一种买家和卖家之间的心理博亦,当买卖涉及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正常的范畴,那我们首先应该掂量这份交易的可靠性,其次应该掂量,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拒绝买家的决心。
小猛当然可以拒绝老程的合同,如果老程单单是拿广告年度合作来做交换的话,那小猛是可以完全放心大胆的拒绝的,因为即使不接受,他也输得起,因为交易涉及的金额并不大,这份合同不是凭空送给小猛上千万,而是一份双方的合作协议,给小猛,其实不过是做个顺水人情。
但广告合同不是重点,重点是其后的条件:高管的位置和至少上千万的股份。这是凭空送出来的物质利益,这个条件,代表的是老程为了让小猛离开沈冰,准备拿出来的代价。
这就是那“十万贯”,这也正是小猛最终签署爱情和约的原因。
为了让你离开沈冰,老程不惜花上千万做为代价,这自然证明了老程的志在必得,他既然能够拿出这么多钱来完成这件事,如果你不肯交易,你又凭什么保证,老程不会花同样的价钱,用其他的方式,让你离开沈冰呢?
不接受十万贯的好处费,自然有人会接受这十万贯,灭你的口,或者动用权力让你被撤职,甚至坐牢。不接受高管的位置,自然有人会接受老程的钱和好处,想办法把你和沈冰拆散,或者干脆整死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