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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消费者投诉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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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快递包裹箱破损缩水10斤   2011年9月15日,市民小张收到外地亲戚从快递公司寄来包裹箱,包裹箱上写明邮件在寄时净重有34斤,小张签收时发现包裹箱出现两道大口子。在小张多次提出复称要求后,营业员才当着小张的面将破损的包裹箱复了称,复秤显示破损的包裹重量只有24斤,与包裹箱上记载重量少了10斤。因在办理快递业务时,包裹箱里的货物没有办理保价业务,最终快递公司根据《邮政法》相关规定只同意按运费的3倍的赔偿小张100元,另报销来往车费50元。
  据市消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消委收到有关快递货物的投诉有所增多,其中货物遗失、货物损坏、迟送货物等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焦点集中在快递不快、先签字后验货和丢货物后索赔难。
  市消委提醒:在选择快递服务时要注意选择手续齐全、有信誉的企业;在进行快递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应在委托时加以说明,贵重物品更要进行保价;收到货物后要打开检查后再签收,这样才能将快递风险降到最低。另外,相关主管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尽快组建快递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  案例二  578元羽绒服穿3天就开线   2011年12月24日,市民陈女士在大冶大道建筑公司路段一家专卖店购买一件价值578元的羽绒服。羽绒服穿了3天就有两处开线,羽绒服衣领和袖口处,有被圆珠笔划过的痕迹。2012年1月4日,陈女士去找该店退换羽绒服遭到拒绝。为此,陈女士向12315投诉。经市工商部门调解,该专卖店赔付陈女士50元,并对羽绒服进行修复。
  市消委提醒:发生这样的纠纷,消费者除了第一时间向12315或大冶市消委投诉外,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有效的证据,以便在消费者**时争取到更大的利益。  案例三  品牌手机“三包”期内出现故障  2012年元月10日,市民李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某品牌价值1600元的手机。元月15日手机拨出出现故障,已无法正常使用,而且据李先生反映,这部手机买来后发现里面留存有50个不熟悉的电话号码,怀疑有人用过。元月16日李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答复不能退货,只给维修。
  市消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手机三包规定非常明确,在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可选择退货。本案例中消费者小张提出退货,符合手机三包规定,商家拒绝退货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在市消委的调解下,商家全额退还小张货款1600元。
  市消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向经销商索要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当场开箱验货;消费者在维修手机时,让修理者认真记录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消费者应掌握手机和相应配件的三包有效期。


1楼2012-03-16 14: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