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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堵“防火墙”(引自国家工商总局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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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有效遏制和减少工商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是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

  2006年以来,湖北省枣阳市工商局通过多次沟通和协调,与该市纪检、检察部门建立了联合办案制度,制定了联合办案实施办法,明确把预防工商干部职务犯罪作为推动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枣阳市工商局和市纪检委、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定期廉政教育、情报信息交流、案件协调处理和重点部位(行业)联合办案等制度。市纪检委、检察院有关人员每半年对全市工商系统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例行授课,通过剖析正反两个方面典型事例,多用“活教材”,善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反腐警示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做到“廉政课”常上,“紧箍咒”常念。

  为确保联合办案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枣阳市工商局从证、照、案、费等重点环节入手,与纪检、检察部门探索建立了一套有用的预防工作对策和联合治理措施。对注册登记、执法办案、收费罚款、人事财务管理等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的现状、工作漏洞、衔接情况以及常见违法违纪行为展开调研,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制度规范和岗位职责,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防范违法乱纪苗头。同时,经常互通案件情况和线素,每季度确定一两项办案内容,联合对重点行业、重要岗位开展一次随机抽查,为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安上了一道“保险锁”。

  在联合办案中,枣阳市工商局对发现的本系统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对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移交纪检委处理。市检察院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行为轻重分别移送纪检委和工商局处理。凡涉及到工商人员职务犯罪和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纪检委、检察院坚决查处。检察院、纪检委结案后,认真分析工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原因、特点、手段和规律,提出检察建议、案例评析,为工商部门完善内部预防制度和工作措施提供帮助。

  目前,枣阳市工商局已联合纪检、检察部门对工商部门收费、办照情况开展了检查,共纠正了8起违规违纪行为,对5名工作人员给予限期改正、警示告诫和书面保证处理。

  □湖北省枣阳市工商局 李贵学 李文成 

(中国工商报提供)




1楼2006-11-06 14: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