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6月29日中午因需要交租车费,所以就持农行卡到北辰双街镇双街新家园附近一家农行ATM机取款,由于匆忙,在取款之后忘记退卡,就直接办事去了,办完事在下午3点左右发现银行卡没了,才想起来可能是忘记退卡了,赶忙又回到取款的那个农行,发现有人将农行卡交到了农行,我抱着一丝希望查询余额,发现被人分5次取走了12300元,卡内余额只剩3元多钱,真是太黑心了但是这些事情是由于我个人的失误造成的,和别人无关;
可接下来的事情就让人无语了,我报了警以后,双街***的周警官给我录了口供,并告知我先去总行调取录像在说,大概在半月以后我才接到双街***的电话,让我协助调查,我来到双街***找到那位周警官,周警官让我看录像,我看到录像后大吃一惊,从我取完钱到下一个领走我的钱的人出现整整过了2分多种,在两分钟的时间里农行的ATM机竟然没有吞卡,而且这个人是分5笔共计取走了12300元,我的天啊,农行的ATM机是怎么设置的,我查询了以下农行的ATM机的吞卡时间限制,农行客服给我的回答是在取完钱没有操作的情况下最多70秒就要吞卡的,可为什么我的卡竟然在2分多种的时间里竟然没有被吞卡,我的损失到底是应该由我来承担还是由银行来承担。。。。。农行ATM机的维护不到位就要有出乎自己来承担吗,农行的领导们,你们觉得这个事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如果这个事情得不到解决,我会把这个事情公布于众,有老百姓来评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