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时起,我就一直想着逃跑。
奶奶每天都会给我五块钱,我就这样攒着,从不花,我要用这些钱逃跑,然后自己过日子。
后来,每当爸爸打我时我会还手了,会和他对骂,我感觉他越来越压不住火了,那么着也就代表着我越来越令他讨厌越来越不适合住在这个家里了。
我是个沉默寡言的女孩,我在学校里并不受小朋友们欢迎。这点我默认。
后来,我终于决定要走了,在五月十四日。那天,我偷了爸爸两百块钱,加上我所有的积蓄,我一共有670块钱,这比数目对我来说不小了,毕竟那时候我才九岁,我才三年级,我以为有着几百块钱我就不会吃苦了。
我从县里坐车坐到了深圳市里,这个城市真大,比起我家那小小破破的丑房子,这儿真好。我去了一家叫做“好吃餐厅”的餐厅吃东西,一共吃了一个荷包蛋一碗粥一块饼却要十几块钱,我刚要付钱的时候,摸摸口袋,里面的钱不见了!我吓坏了,但是当时我已经学会了成熟冷静,我走到老板跟前,跟他说了我的钱不见了,他张口就骂我,毕竟这次是我错,毕竟他不是我的家人,所以,我没有还口。
骂道最后,他好像是没有力气再骂了,于是向我挥挥手,说:“你走吧,以后别让我看到你了,去做个小乞丐,指不定还能赚几个钱”我当时很生气,但是,我没有哭。
我坐在街口,晚上真冷,我突然开始想念奶奶,她对我的爱,让我感觉很踏实,可是她也是个**,是个老**,她也想把我赶出那个家,她也想把我赶出她的生活。于是,我感觉自己挺自作多情的,我想她,她指不定还在家里乐呵呢。
那时候,我九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