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没给你发现的义务!”这句话说的好!你提出的观点,当然你自己要找证据、找论据来支持,如果你提出了观点,却要我去百度、google给你找根据,那不变成我“给你发现”了吗?我没这个义务,这是你的义务。
再请问你,你要我为了你们的观点去百度、google查资料、找证据来源,那当初你为什么在“你们绝对低估了凶手,有个线索很容易破案,你们都太天真了”
http://tieba.baidu.com/p/1012733120这个帖里却再三要求该帖的楼主找证据、找证据来源,你自己不去百度、google呢?请你解释一下你当时是怎么想的?也请你解释一下现在为什么又对我实行双重标准,让我自己去找?
万分尊敬的“雨点咚咚”小吧主大人,这次可不是我“跟着别人屁股后面”,是“三妮的孙女”跟着我“屁股后面”过来的,请问,这次你不会再删我的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