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心开两花,花开灿烂,瞬间绚幻。】
我叫阿Nick,一个普通的白领,普通得平凡。 7点起床,洗漱、早餐,坐1个小时的公交回到公司,5点下班,再挤公交回去,在楼下的快餐店吃个盒饭就回到我1000元租的十平米小房子,洗个澡打开电视看场球赛或者几集电视剧就躺床了。每天都是两点一线,周末也只宅在家里睡个懒觉就过去了。
其实我那十平米的小房子的角落里还放着一把尘封了的吉他。我爱音乐,小时候就求爸妈让我学钢琴、小提琴,初中自学的吉他,高中时我总是梦想着有一天和伙伴站在舞台上上唱歌,可是那毕竟只是梦。
大学的时候跟兄弟一起搞了个组合,参加了一个什么校园歌手大赛,一路过关斩将地闯进了决赛。我们的歌是原创的,人气是最旺的,当之无愧成为夺冠的热门。最后公布成绩的时候,我们居然三甲不入。我们冲到评委台要说法的时候,却发现那个走音还能拿冠军的“美女”跟校长一起上车走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位美女是校长的外甥女。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大学的那帮兄弟在毕业后也各奔东西,听说有些成功了做了大老板,有些为一口饭苦苦挣扎,还有的就像我一样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忘了多久没有碰过那把吉他了。在毕业后的那一年里,我多么希望有一个公司能够听到我的琴声歌声,给我一个机会。第二年,我希望能赚钱,结婚,然后把我的歌唱给心爱的人听。第三年,我只希望找到一份工作。第四年,我就过上每天都一样的生活。那把吉他,也就开始放在房间的角落,用各种杂物掩盖着,偶尔找东西的时候看到它,只能无奈地一笑,想起了一句好老套的台词:不是我不爱你,而是我不能再爱你。
今天是星期六,所以我睡到快11点才起,发现头好痛。站在洗手盆前对着镜子盯了自己很久,突然想起昨晚好像是喝醉了。
我怎么就喝醉了呢?
哦,对了,又是那些无聊的聚会,上班天天都见面,但还是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去酒吧、KTV搞所谓的聚会,不参加又说你不合群,参加却实在是浪费时间。我总是躲在角落默默地看着手机,虽然真的觉得没有什么好看的,新闻一下子就看完了,但我不喜欢跟明明不喜欢的人还要装着笑脸,也不喜欢拿起麦克风去唱歌,因为我喜欢的歌他们都不爱听,更不喜喝酒,可是偏偏无论我坐到哪个角落,还是会有人找到人,然后把我一通乱灌。
头痛。
昨晚和平常的星期五一样跟着那帮人去KTV“狂欢”,我还是默默地呆在一边玩着手机。眼看着又有人想过来灌我酒了,我就先逃出了KTV,走在商场里。虽然已经10点多,但商场还是有许多人,为什么不好好待在家里,大家都那么寂寞吗?
走到一个咖啡馆门前,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安静的环境让我感觉十分舒服,还传来了一阵悠扬的乐曲。那是我不喜欢听的流行曲,但是钢琴弹出的声音总比在嘈杂的KTV好听不止一万倍。
一曲曲罢。
看着舞台上空闲的钢琴和其他乐器,瞧着咖啡馆也没有多少人,居然就这样走了上台,拿起那把放在一角的小提琴,拉起那年我为心爱的她所作的《心花》。
当年因我的一曲《心花》,她成为我的女友,却又说我只在意音乐、忽略她而跟我分手。自此我便不再碰我的小提琴,也不再为任何人作曲演唱,这天真是破了例,居然还上台拉奏,我是疯了么?
心花怒放,可惜却在一现后凋零。但即使凋零,也有片刻的灿烂。就像,我的爱情。就像,我的梦想。
闭眼沉醉在乐曲和回忆中的我突然发现有钢琴的声音与我相和,本已凋零的花如沐浴了阳光一样,突然就焕发了光彩。
当我睁开双眼的时候,那道坐在钢琴边的身影,如同一道光线射入我阴暗的生活,照亮了我的前路。
我看到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连衣裙,火红地热烈,外面套着一件白色的短背心,洁白地纯净,一头卷发披散下来,从我这个角度看正好遮住了她半张脸,但露出的半张脸十分精致。
乐声停下,她望向我,笑了一笑。这时我觉得她就是一个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天使。
我叫阿Nick,一个普通的白领,普通得平凡。 7点起床,洗漱、早餐,坐1个小时的公交回到公司,5点下班,再挤公交回去,在楼下的快餐店吃个盒饭就回到我1000元租的十平米小房子,洗个澡打开电视看场球赛或者几集电视剧就躺床了。每天都是两点一线,周末也只宅在家里睡个懒觉就过去了。
其实我那十平米的小房子的角落里还放着一把尘封了的吉他。我爱音乐,小时候就求爸妈让我学钢琴、小提琴,初中自学的吉他,高中时我总是梦想着有一天和伙伴站在舞台上上唱歌,可是那毕竟只是梦。
大学的时候跟兄弟一起搞了个组合,参加了一个什么校园歌手大赛,一路过关斩将地闯进了决赛。我们的歌是原创的,人气是最旺的,当之无愧成为夺冠的热门。最后公布成绩的时候,我们居然三甲不入。我们冲到评委台要说法的时候,却发现那个走音还能拿冠军的“美女”跟校长一起上车走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位美女是校长的外甥女。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大学的那帮兄弟在毕业后也各奔东西,听说有些成功了做了大老板,有些为一口饭苦苦挣扎,还有的就像我一样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忘了多久没有碰过那把吉他了。在毕业后的那一年里,我多么希望有一个公司能够听到我的琴声歌声,给我一个机会。第二年,我希望能赚钱,结婚,然后把我的歌唱给心爱的人听。第三年,我只希望找到一份工作。第四年,我就过上每天都一样的生活。那把吉他,也就开始放在房间的角落,用各种杂物掩盖着,偶尔找东西的时候看到它,只能无奈地一笑,想起了一句好老套的台词:不是我不爱你,而是我不能再爱你。
今天是星期六,所以我睡到快11点才起,发现头好痛。站在洗手盆前对着镜子盯了自己很久,突然想起昨晚好像是喝醉了。
我怎么就喝醉了呢?
哦,对了,又是那些无聊的聚会,上班天天都见面,但还是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去酒吧、KTV搞所谓的聚会,不参加又说你不合群,参加却实在是浪费时间。我总是躲在角落默默地看着手机,虽然真的觉得没有什么好看的,新闻一下子就看完了,但我不喜欢跟明明不喜欢的人还要装着笑脸,也不喜欢拿起麦克风去唱歌,因为我喜欢的歌他们都不爱听,更不喜喝酒,可是偏偏无论我坐到哪个角落,还是会有人找到人,然后把我一通乱灌。
头痛。
昨晚和平常的星期五一样跟着那帮人去KTV“狂欢”,我还是默默地呆在一边玩着手机。眼看着又有人想过来灌我酒了,我就先逃出了KTV,走在商场里。虽然已经10点多,但商场还是有许多人,为什么不好好待在家里,大家都那么寂寞吗?
走到一个咖啡馆门前,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安静的环境让我感觉十分舒服,还传来了一阵悠扬的乐曲。那是我不喜欢听的流行曲,但是钢琴弹出的声音总比在嘈杂的KTV好听不止一万倍。
一曲曲罢。
看着舞台上空闲的钢琴和其他乐器,瞧着咖啡馆也没有多少人,居然就这样走了上台,拿起那把放在一角的小提琴,拉起那年我为心爱的她所作的《心花》。
当年因我的一曲《心花》,她成为我的女友,却又说我只在意音乐、忽略她而跟我分手。自此我便不再碰我的小提琴,也不再为任何人作曲演唱,这天真是破了例,居然还上台拉奏,我是疯了么?
心花怒放,可惜却在一现后凋零。但即使凋零,也有片刻的灿烂。就像,我的爱情。就像,我的梦想。
闭眼沉醉在乐曲和回忆中的我突然发现有钢琴的声音与我相和,本已凋零的花如沐浴了阳光一样,突然就焕发了光彩。
当我睁开双眼的时候,那道坐在钢琴边的身影,如同一道光线射入我阴暗的生活,照亮了我的前路。
我看到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连衣裙,火红地热烈,外面套着一件白色的短背心,洁白地纯净,一头卷发披散下来,从我这个角度看正好遮住了她半张脸,但露出的半张脸十分精致。
乐声停下,她望向我,笑了一笑。这时我觉得她就是一个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天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