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了《收割》(即《在中国》),这本书最后有写了关于赛斯的“年表”,其中一项是:
“2002年,失去记忆的赛斯出现在俄勒冈州波特兰市,成为一位开业心理医生,请安娜·威廉姆斯,即我的表姑安妮作他的助手。03年,被牵扯到“ID”一案中,与黑人老警官萨姆兰一起破获了此案。随后,赛斯带着安妮逃到了印第安聚集地,同年,两人结婚。”
问题一:03年逃去印第安聚集地是因为被乔纳森将军追杀吧?书里好像是这么说的吧。
现在在看《面具馆》(即《ID》),里面写的就是03年的事情,但是有写乔纳森和赛斯都在波特兰市,而且住得很近,还是朋友呢。 乔纳森的狗还经常去赛斯的诊所。
这样的话,我就有些迷糊了。
问题二:既然乔纳森是要追杀赛斯的,怎么会和他做了朋友呢?如果说赛斯不知道乔纳森以前的身份那是正常的,因为他失忆了;可是乔纳森没有失忆呀。
问题三:话说那时的赛斯是失忆了的,可是《面具馆》里有写到一段赛斯跟萨姆兰警官的对话,那里赛斯自己说他记得十年前的某件事情——就是他和萨姆兰的某个朋友(好像是心理学家)有过一面之缘的事情,那个朋友给赛斯看了萨姆兰警官的照片。这就奇怪了,赛斯到底有没有失忆啊?
如果没有失忆,那他怎么会和乔纳森做了朋友,为什么不马上逃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