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下午5时许,靖远县嘉靖园住宅小区院内一小女孩在草坪玩耍不慎踩破井盖掉进了化粪池。经好心人及时施救,并先后辗转靖远县人民医院、兰大二院、兰大一院、甘肃省妇幼保健医院,历经8天终于脱离生命危险。
掉进化粪池的小女孩名叫王XX,系靖远师范附属小学一年级五班学生,今年7岁。他的母亲是嘉靖园住宅小区商业房经营户。孩子出事时,家长就在附近买菜,回想到当时的情景,王XX的父母依然心有余悸、惊魂未定。没想到上下不到20分钟左右时间,差点就生离死别。
事发后,孩子住院期间责任人嘉靖园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从未对受害人小孩及家属进行探视,经小孩亲属多次与责任方交涉以后,责任方于第九天才在医院出现,给予小孩家属极少部分医疗费,但并未严明要对此事责任作出相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