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维栻少将(1917—)
安徽省金寨县人。一九三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三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二十五军军部特务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教导大队政治指导员、组织干事,三四三旅六八五团营组织干事,苏鲁豫支队一大队营政治教导员,一大队政治处组织股股长,政治处副主任,新四军第三师七旅二十团政治处主任,二十一团政治处主任,二十团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三师七旅二十团政治委员兼团长,东北民主联军第六纵队十六师团长,第四野战军四十三军一二七师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一二八师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政治委员,军副政治委员,广东省军区政治委员,海南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副院长,铁道兵政治委员,福州军区副政治委员、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安徽省金寨县人。一九三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三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二十五军军部特务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教导大队政治指导员、组织干事,三四三旅六八五团营组织干事,苏鲁豫支队一大队营政治教导员,一大队政治处组织股股长,政治处副主任,新四军第三师七旅二十团政治处主任,二十一团政治处主任,二十团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三师七旅二十团政治委员兼团长,东北民主联军第六纵队十六师团长,第四野战军四十三军一二七师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一二八师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政治委员,军副政治委员,广东省军区政治委员,海南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副院长,铁道兵政治委员,福州军区副政治委员、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