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情故事》中一直混淆的概念是:爱不等于占有。
程锋若是真爱沈冰,知道分手后应该积极然他们复合,多好的兄弟啊,况且他兄弟不多。话说话来,分手那一段设计太诡异了,都没有人去深究原因,还是好兄弟呢?好兄弟抢别人未婚妻。而且凭他们的智商,就应该知道分手和疯子有关,应该劝小猛走回正轨。
我们总是给富人“道德豁免权”,不管程氏父子伤害过多少人,只要他们之后能“正常”的生活,就可以得到观众认可。小猛之前再怎么舍己为人,只要走了弯路(算是弯路吧),甚至自首,还是有很多人漫骂,公平吗?凭什么呢?
按人数算,疯子三天可以还一个女的,程氏父子这些年害了多少,100吧,假设。小猛才害沈冰(也许也没害,从镜头看似乎她喜欢疯子更甚小猛,好像真真真真真真找到自己真爱的感觉)和林夏,勉强算2个。谁的罪行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