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中有一段关于薛侃花间与先生争论此草该不该去除的典论。其中阳明先生说了这样一段话:“不作好恶非是全无好恶。却是无知觉的人。 谓之不作者只是好恶一循于理。不去又着一分意思。如此即是不曾好恶一般。”
天地本源谓之心,流行感通谓之气,应用酬酢谓之理,理一即是心一。良知于人心,即是本性好善恶恶,好善如好好色,是谓之本性,并非见到好色而又特立个心去好;恶恶如恶恶臭,是谓之本性,并非见到恶臭而又特立个心去恶。这样本性自在流通,好恶一循于理,便是自在中正的良知。
人事纷纷扰扰,人心或有一时沉迷于纸醉金迷之中,或有一时因某些事物而突然暴怒暴喜,或因往日情仇对他人而产生私己之情,一旦产生过之或不及的私心,便一念之间良知受到蒙蔽,流于执著,迷失自我。天理人欲本是一根所发,并非在天理之外又有个人欲去纷扰。所谓存天理,存的只是一个未发之中、发之而正,所谓要你去的人欲,只是那过之或不及的不当情感。且以莲花为喻。中正之良知好比莲花,过之或不及的人欲好比是那池中的淤泥、清涟。濂溪先生赞莲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世人大多只注重这莲花的清,但淤泥、清涟之用便很容易被忽略,不知平地里是生不出莲花的。此说并非教导人沉迷于人欲之中,只是于人欲之上下工夫,不管有事无事,监察本心,一念若发便即使制止,根除干净。教人去人欲,只是教人不执著于人欲,还得中正,“于相上离相,于空离空”,此便是莲花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