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端开始,或者每次有争端,“利益集团”屡屡被拿出来说事,说利益已经不可思议了,冠以“集团”……每听每摇头苦笑,感叹此调只应天上有,人家能有几回闻。
该贴吧以“朱之文”名字冠名,朱之文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任何未经其本人授权而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活动都被视为侵权,朱之文可以出面要求大吧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果真的有“利益集团”的营利行为,首先兴奋的不是吧里的几个活跃分子,而是律师:给公众人物代理案子的轰动效应太诱人了,胜过扔银子拍广告,他们简直可以免费去做,会在第一时间找到朱之文。因为我知道这贴吧里的珍珠中,律师是大有人在的。
活跃分子如果真的爱护朱之文,应当积极维护朱之文的姓名权不受侵犯:搜集提交“利益集团”的侵权证据,通过正当的诉求渠道解决。
如果你拿不出侵权的证据而继续说别人从中牟利,则你要考虑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结果也是不好看的。
在声声称有利益存在而不能提交有效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推定贴吧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自发组织,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
所以,消停点吧。
该贴吧以“朱之文”名字冠名,朱之文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任何未经其本人授权而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活动都被视为侵权,朱之文可以出面要求大吧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果真的有“利益集团”的营利行为,首先兴奋的不是吧里的几个活跃分子,而是律师:给公众人物代理案子的轰动效应太诱人了,胜过扔银子拍广告,他们简直可以免费去做,会在第一时间找到朱之文。因为我知道这贴吧里的珍珠中,律师是大有人在的。
活跃分子如果真的爱护朱之文,应当积极维护朱之文的姓名权不受侵犯:搜集提交“利益集团”的侵权证据,通过正当的诉求渠道解决。
如果你拿不出侵权的证据而继续说别人从中牟利,则你要考虑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结果也是不好看的。
在声声称有利益存在而不能提交有效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推定贴吧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自发组织,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
所以,消停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