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拿着刀叉来吃糖醋鱼,炸豆腐,(狠!)不是他厉害,而是因为出现了凶手没有预料到的情况,1号,9日晚来到A别墅,杀掉了A,有可能是在A端咖啡把杯托往桌上放时下了毒,(有可能是做别的动作时)之后抹掉指纹,这时就要快速回到居住地,因为在这里滞留长时间会使其他2人起疑(根据3人证言,#察不会给嫌疑人之间串通或对口供的时间,那对其他人的离开时间那么熟悉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三人住在一起),但是,就在凶手快速离开后,却突然...天气变坏了,延缓了尸僵,于是1号害怕被发现时依旧保持那个拿着咖啡杯的姿势,于是就再次潜入将不自然地双手放上刀叉,又做了一桌饭,伪造是在吃饭时被袭击,可是...烤羊排就算了,可是用刀叉吃糖醋鱼这算怎么个事,而且,根据金宝#长我推断这是曰本案件,(这
#长是目暮#长多好- -)因为姓金宝只有可能是曰本人,曰本人喜欢用筷子,而那刀叉,恐怕是A用的一次性筷子,筷子可能是被杀前刚被回收,而匆忙找出的替代品,根据体内无食物残渣,可断定尸体是吃完饭很久后被杀,且死亡时间很久,加上2.3号敲门无应,由此推断9曰,A就已经死了,(如果他开车出去了的话,一定会有隐晦提示,比如泥土上一条深深地轮胎印记和一条浅浅的轮胎印记等等,因为如果无意吃了3或2下的泻药完全有可能将杀人时间前推,但是没有这类提示(痕迹),也就是说,凶手只有可能是-------所有证据直指的——1号
铭真探——神秘人(b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