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定:室内温度低于16℃将减免供热费
近日召开的第10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草案)》。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草案)》主要规范了供热规划建设、供热管理、用热管理、设施管理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确立了供热管理体制、供热节能、用热计量、供热经营许可、最低室内供热温度及其检测等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供热管理,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巩固供热体制改革成果,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会议决定,该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形式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