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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收治归属医疗还是司法?精神病医生权利太大了他们可以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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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3:强制收治归属医疗还是司法?  目前,我国立法将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治归于医学范畴,没有把它归于社会或是司法范畴,这与欧美一些国家的法律有区别。对于这一点,各方争议非常大。   强制收治应当获得法院准许   黄雪涛认为,草案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民事行为能力由精神科医生诊断确定,且在确定患者“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设定监护人的环节上,采取去司法程序化的制度设计,“由医生肩负社会伦理判断和司法判断,这是一个结构性错误。”黄雪涛说,这在事实上形成了由医生替代法官宣告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限制。   黄雪涛建议建立异议审查机制,即住院患者就非自愿住院治疗问题,可委托代表人向第三方机构获得司法授权。医院对患者实行非自愿住院治疗,应当在非自愿住院后一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精神科医生可以作为专家证人参加庭审。


1楼2012-01-20 19: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