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比喻从某种角度来说是对的,毕竟呕吐本身就是令人作呕的事情,类比的,所以虽然每个人对张绍刚有着不同的评价,但是当着欣赏这个人的面骂这个人确实是一件令人不快的事情,但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可能有不同的结论。比如你不能因为你爱吃鱼翅就逼着所有人都得爱吃鱼翅不是?我是个动物保护主义者,难道我就在你面前还不能说:"对不起,拒绝鱼翅,拒绝杀戮"。恐怕即使我跳出来朝你的碗里吐口痰恶心你一把,我也心安理得。所以这个问题根本不能用鲍鱼这个无谓好坏的东西来比喻,这是一件被大家认为有违社会公德的事情,是他先赤裸裸的恶心到了大家,大家才来唾弃他。
另外希望你们明白,虽然你们掌握着这个吧的控制权,你们觉得这个吧是你们的地盘,你们是这的主人,但是对于任何一个来这里表述自己观点的人而言,这里不过是个公共的场所,要评价他当然到他的名头吧里来评价。这是基于互联网是一个公开的、公众的基本前提下的必然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