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建国《宋代法制初探》宋代大州分设左右两司理院,每院都置有狱。加上州院狱,宋代的大州同府一样通常有三所监狱。小州两所,县一所。收容犯人:诸州审判期限,大事四十日,中事二十日,小事十日,不需追捕而易决者无过三日。作者推算,宋代州一级监狱平均日常羁押囚犯约在六十人以下,县一级约在十人以下。
如有徒以上罪人在押,监狱看守人员不得请假外出,“有急切事故者,典押、节级保明”,才能外出。狱卒该值班守宿而不守宿者,杖八十。狱官每夜必须到狱中检视,查看有无病囚及违法枷拷等意外事件。每夜一更三点,州狱由司理参军或录事参军,县狱由县令亲自定牢下锁。狱官、县令不亲临者,徒一年。
其他还有很多规定,所以宋代狱政规定是很严密的,但各地的实际执行当然就是另一回事。所以才会出现和戴杨雄宗出勤频率差这麼大的状况吧。 而且看那个规模,府有三所监狱,所以节级一定有很多位的。老是杨雄值班,可能是跟外地人有点关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