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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请勿靠近】解读自由主义经济的若干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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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结论 
 【正文】自由主义经济的陷阱之五:做研究还是做论文? 
 【正文】自由主义经济的陷阱之四:公平还是平等? 
 【正文】自由主义经济的陷阱之三: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正文】自由主义经济的陷阱之二:新自由主义还是自由主义? 
 【正文】自由主义经济的陷阱之一:德治还是法治? 
 【参考文献三】元灭南宋崖山之役 
 【参考文献二】市场化的教育:起点上的不平等 
 【参考文献】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价值理念 


1楼2006-09-26 18:36回复
    能发多少发多少吧


    2楼2006-09-26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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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说法听起来满有道理;当代发达的西方国家如美国、德国等国都有系统地向大学生发放贷款的制度,似乎也印证了这种说法之正确。正是在这样一种思想支配下,中国在大学征收学费的同时,实行了银行系统向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的制度。

      可是在实际上,以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思维方式而赋予“大学生助学贷款”的那些奇妙的作用是不存在的。当代主流微观经济理论的新发展早就阐明了,由于资金的借入者对资金借出者具有信息优势,金融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对资源配置是失灵的。而正是在主流的微观经济分析中,“给大学生的贷款”成了金融市场失灵的典型案例。这些理论模型说明,由于申请贷款者自己比放贷的金融机构更清楚他是否有能力并愿意如约偿还借入的资金,向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的大学生放贷的金融机构面临着不能收回贷款本息的很大风险,这种风险反过来使金融机构不愿向贫困大学生发放贷款,从而妨碍了“大学生助学贷款”正常发挥作用。

      这样的理论分析已经得到了经验事实的有力支持。最近几年,中国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偿还情况不佳,已经使许多银行机构不愿继续向大学生们发放“助学贷款”。政府和经济学界想出的对策之一,是向发达的西方国家学习,结合系统地建立全民性的所谓“社会征信机制”,来全面地建立大学生们的信用档案,以“曾经借款不还者将来再不能获得贷款”相威胁,迫使借入贷款的大学生老老实实地还贷。

      但是,这样的社会征信机制本身并不足以吓阻那些确实没有学习能力的穷人,使他们自动地不去申请明知不可能偿还的资助上大学的贷款。这种没有学习能力的穷人很可能没有能力偿还任何贷款,因而完全从他们自己的个人私利考虑,只要能用借来的贷款改善自己的生活,他们应当利用任何能够借到钱的贷款机会并且借钱不还。对于这种人来说,以上大学为借口从金融机构拿到贷款并用于个人消费而不偿还是个最优选择,尽管“社会征信机制”将使他以后再不能得到个人贷款,但是这并不会吓阻住他借贷不还的行为。他反正没有还贷能力,因而在“社会征信机制”下至多只有一次借钱的机会。以上大学为理由贷款给了他一次借钱不还的机会,他没有理由不利用这一机会。

      由于这个原因,即使有全社会的征信机制正常运行,也不可能靠金融机构的贷款完全解决大学收费造成的穷人子弟无钱读书问题。根本的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与未来不确定的结合: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并不清楚,申请贷款的学生中谁有足够的学习能力因而能够偿还贷款,谁没有足够的学习能力或不会偿还贷款,而许多申请贷款的学生自己也可能不完全清楚,自己究竟能否在将来最终完成学业。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能够完成学习的人,如果完成学业所增加的收入超过了他为学习所付出的全部代价、包括他贷款缴的学费,在有效运行的“社会征信机制”下,按约定偿还贷款就是最优的选择;但是,如果可以将贷款不全部用于缴学费,而是至少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个人的一般消费,某些没有学习能力、将来也不可能偿还贷款的穷人子弟就有动力也去申请为资助上学而发放的贷款;即使只能将为上学而获得的贷款用于付学费,许多并不清楚自己不能完成学业的穷人子弟也会认为获得贷款上学是自己的最优选择,因而会去申请为资助上学而发放的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会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与雇主们一样的尴尬境地:他的利益需要他区别对待能够完成学业的人与不能完成学业的人,而他却不清楚每一个来申请贷款的人是否真能完成学业。

      正因为如此,发达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也并不是完全依靠金融机构的贷款来解决穷人子弟上大学缴不起学费的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德国(前西德)长期对上大学的学生免收学费,因而根本就不存在穷人子弟上大学缴不起学费的问题;美国的大学一般都对学生收学费,但是美国有许多向大学生提供奖学金的基金和机构,它们向为数众多的学生提供奖学金,这或多或少也有助于解决穷人子弟上大学缴不起学费的问题。
      


      8楼2006-09-26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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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重要的是,只允许付得起学费的人受教育的市场化教育只会加剧社会成员之间在起点上的不平等。

        在财产私有的社会中,没有财产的穷人子弟与有很多财产的人家的子弟在人生的起点上就是不平等的。富人的子弟会比穷人的子弟消费更多,生活也好得多。不仅如此,富人子弟可以从继承的遗产中得到最初的经营资本,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一开始就处于较有利的优势地位。

        而完全市场化的教育只允许付得起学费的人受教育,又进一步加剧了家庭财产不同的年轻人之间在人生起点上的这种不平等。人生起点上的这种不平等,不仅包括在人生起点上拥有的初始财产上的不平等,而且也包括了一生可以享有的效用即满意程度上的不平等。

        这里所说的“人生起点上拥有的初始财产”,是理论经济学和金融学中所说的那种“财产”,它不仅包括物质财产、货币等有形财产,而且包括将未来一生收入贴现为现在值的那一部分财产。

        在市场经济中,个人的收入不仅取决于他的个人天赋和继承的家庭遗产,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所受到的教育。受教育较多的人通常具有较多的人力资本,这些人力资本本身就使他们可以获得比较高的收入。前边说过,受教育多的人还向雇主们发出了他有比较高的工作能力的信号,这更有助于他们获得比较高的工资。这样,在市场经济中,受教育程度的不同本身就会造成劳动者之间在收入上的不平等。

        而在完全市场化的教育制度下,如果没有前边所说的那种帮助穷人子弟付学费的贷款制度,贫困人家的子弟将因为付不起学费而不能受教育,因而失去了一个增加自己未来的收入、改善自己的地位的机会,他的初始财产将不会因为受教育而增加。而那些有足够财产付得起学费的人家所作的其子弟受教育程度的决策,将保证其子弟完成学业后所增加的收入超过他们为子弟受教育所付出的全部成本。这些受教育的成本中当然包括付出的学费,同时也会包括孩子为受教育所付出的精力的货币等价。这样,这种有关教育的决策,会增加受教育者在人生起点上拥有的初始财产,这些财产中包括了一生收入贴现为初始财富的现在值。

        在这种情况下,只允许付得起学费的人受教育的市场化教育使有不同财产的人不能得到同样的教育,只让有足够有形财产的人通过受教育增加初始财产,而不让穷人子弟通过受教育增加初始财产,由此而加剧了有形财产数量不同的社会成员之间在人生起点上的不平等。

        与不向学生收学费的免费教育制度相比,即便有一个如前边所说的那样的包括社会征信机制在内完善的助学贷款制度,只允许付学费的人受教育的市场化教育也会加剧社会成员之间在起点上的不平等,只不过这里加剧的主要是主观效用上的不平等。由于有了完善的金融体系,没有钱的穷人子弟也可以受教育,但是他们必须拿以后工作时的收入偿还用来付学费的“助学贷款”。如果不考虑前边提到过的不确定因素,穷人所作的决策也应当会使子弟受教育后增加了人生起点上拥有的初始财产。我们甚至可以承认,在这种情况下,受教育后的穷人子弟与富人子弟在人生起点上增加了同样多的初始财产。但是与受教育不缴学费的情况相比,受教育缴学费的市场化教育使穷人子弟与富人子弟的初始财产中都减少了与所缴学费相对应的同样的数额。而因为富人子弟比穷人子弟有更多的财产,财富的边际效用递减或其对闲暇的边际替代率递减,由于缴学费而减少了同样多的初始财产的穷人在主观效用上的损失远远大于富人。这就是市场化教育所加剧的主观上的人生起点不平等。

        上述的深入分析使我们看到,只让付学费的人上学的市场化教育彻底揭穿了私有制市场经济“平等”和“公平”的谎言。

        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中国刚刚开始市场化的经济改革时,热心于市场化改革的人们不断向我们宣传说,市场经济尽管不能保证社会成员之间的“结果平等”,但是却可以保证“起点上的平等”即“机会平等”。而二十多年私有制市场化的实践却使我们切身地体会到,在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中,不同的家庭在物质财产和有形财产上有着巨大差别,这使踏上人生道路的年轻一代在竞争的起点上就是不平等的。而只让付学费的人上学的市场化教育又加剧了这种起点上的不平等。而有着不平等起点的人是不可能有平等的机会的,典型的例子是学历不同的人在大学和科研机构中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机会。

        于是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自由主义者们特别是市场化的坚定吹鼓手们现在几乎不再谈论“起点上的平等”,甚至也不再谈论“机会平等”。他们知道,已经不会再有人相信市场经济可以保证人们之间在起点上的平等。也许更有可能的是,他们觉得“起点平等”的说法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现在是一个没有人相信反而碍事的应当抛弃的过时说法。

        不仅如此,经济自由主义者们现在已经公开表露出他们对平等的厌恶,他们现在只能容忍对“公平”而不是“平等”的讨论。就是这个公平,也只是什么“宪政”下的“程序公正”。至于到底什么是“程序公正”,他们的含糊其词只能给人以“天知道”的感觉。我在他们关于“程序公正”的空话后面所看到的,只是使“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程序,是以所谓的“法律程序”保护富人私有财产的欲望,这种欲望只能被理解为,要进一步加剧起点上的不平等并将其神圣化。

        在写完这一节的补遗之后,我又看到了一个更为公然加剧人生起点上的不平等的活生生的例子,它说明中国富人的奴仆们已经把制造不平等当成了天经地义。2006年福建漳州竟有人规定,“民营企业家”子女的中考成绩中可以加20分。对此人们愤怒地指责说,这种规定无疑于宣布,“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一个好爸爸”。而作出这种规定的人却堂尔皇之地回答说:民营企业家忙于事业,没有时间辅导孩子,所以应当得到照顾。这种人大概忘了,那些在民营企业家的工厂里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的工人至少也和民营企业家们一样忙,一样没有时间辅导孩子。光想着照顾民营企业家的人之所以会忘了工人们也需要照顾,是因为在他们心目中根本就不能允许工人与资本家有任何平等。


        9楼2006-09-26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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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三】元灭南宋崖山之役

          南宋灭亡(1279年) 

          元军攻破临安后,分兵追赶宋军。南宋大臣陆秀夫、张世杰、
          文天祥等拥立8岁的卫王赵昺做皇帝,改年号祥兴,迁居到广东新
          会县南80里海中的小岛厓山。这里地势险要,可以固守。当时
          官、民、兵尚有20多万,多半住在船上。沙南和广东的人民也纷
          纷响应。元政府派蒙古军和汉军分路进兵,张弘范以舟师袭击
          漳、潮、惠3州,李恒以步骑偷袭广州,阿里海牙率蒙古兵攻打琼
          州。
          1279年春,张弘范率水师进袭任山。张世杰结舟固守。元军
          用火焚宋船,家船上涂着湿沙,火一时烧不着。张弘范又派人去
          家船说除,张世杰和军民无一应者。元军据守海口,断南来的水
          源,南宋军士吃干流饮海水,引起了呕吐泄泻。张弘范把军队分
          成。四组。乘湖涨时进攻来船。
          南宋军南北受敌,1279年3月19日(南宋祥兴二年二月初六
          日),陆秀夫背赵昺投海死,南宋亡。


          10楼2006-09-2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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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自由主义经济的陷阱之二:新自由主义还是自由主义?
            文章作者:[刺客的微笑] 

            “17-18世纪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是个人主义”
            “1947年,哈耶克组织成立了“朝圣山学会”(Mont Pelerin Society),该学会的宗旨是复兴古典经济自由主义,反对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和二战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政策。”
            ““华盛顿共识”成为新自由主义在政治、经济方面的核心理念与范式,成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基本价值观”
            “华盛顿共识包括:(1)加强财政纪律;(2)把政府支出的重点转向经济回报高和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如基本医疗保健、基础教育和基础设施;(3)改革税收,降低边际税率和扩大税基;(4)利率自由化;(5)采用一种具有竞争性的汇率制度;(6)贸易自由化;(7)资本进入、特别是FDI进入自由化;(8)私有化;(9)放松政府管制,消除进入和退出障碍;(10)保护产权。”

            关键词:朝圣山学会,华盛顿共识,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

            朝圣山学会是个什么背景,前几年批张五常的时候各种传言不是空穴来风吧?他格林斯潘不放弃市场干预政策老往别的国家推销自由主义到底是想干什么?既然是传言,我也不展开谈了,免得人家说我证据不足瞎说。妈的,我要连中央情报局的证据都能抓住,也就不在这混了。

            再来看华盛顿共识。

            (1)加强财政纪律;(2)把政府支出的重点转向经济回报高和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3)改革税收,降低边际税率和扩大税基;(10)保护产权

            这四条好像确实没错,我们可以将其看为新自由主义经济中赞同政府干预的主张。
            其他六条就是国内自由主义经济学派鼓吹的核心内容,这些是反对政府干预的。

            那么问一个问题,当依据后6条原则制定的政策和前几条相冲突的时候,怎么办?

            比如依据第2条,我们的教育产业化是不符合新自由主义经济原理的。但要是有学者把教育视为一项贸易来看待,要求放松政府管制和实行教育行业自由化时候,教育的产业化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实际上他们也是这么做的。

            又比如,我们原有的国有企业负担了很大部分的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社会基础保障任务,而依据私有化原则进行的国企改革,私有了倒是符合新自由主义的主张,但是“政府支出的重点转向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这一内容是怎么体现的?难道是据高不下的学费?或者是医疗系统回扣?别给我说这不是市场行为!

            这就涉及了一个本质性的内容:西方主流经济学家的所主张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并不是简单的否定政府干预,它强调的是一方面需要通过政府的干预来管理基础的社会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与社会稳定大局无关的贸易可以进行私有化和自由化。这些主张本质上就是对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原教旨主义完全市场化竞争的改良和颠覆。

            西方国家推销给我们的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正是利用了信息不对称原理,片面的强调后一方面而忽略前一方面,这实际上是原教旨主义的自由主义经济而非他们在其本国实行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


            12楼2006-09-26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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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自由主义经济的陷阱之三: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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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2006-09-26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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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自由主义经济的陷阱之五:做研究还是做论文?
                文章作者:[刺客的微笑] 2006-9-26 16:35:01 


                “所谓“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并不是指一套独立的经济学理论,它主要反映在当今主流经济学——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论范式和价值理念之中。“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主要相对于凯恩斯理论和国家干预主义,倡导“经济自由”和“个人选择”的价值理念,迄今为止的绝大多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都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倡导者和推进者,比如哈耶克、斯蒂格勒、弗里德曼、布坎南、贝克尔、科斯、诺思、卢卡斯等人。”


                请注意以下两个关键词:主流,绝大多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当前高校经济研究学者的绩效考评制度大体是这样的:撰写论文--发表在核心刊物尤其是海外学术刊物之上--评定职称--下面的属于个人隐私不写也罢。

                此外,再考虑到改朝换代对大学教授个人利益的影响微乎其微,那么我们抛却个人良知和职业道德不谈,一个现实摆在我们面前,高校派经济学者的个人前途是由把持海外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的主流经济学家决定的——很显然,这些人多数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拥护者。

                因此,迎合海外主流经济学家的观点,撰写能够更加容易在海外发表的论文,是很多大学教授们自觉不自觉的做法。至于他们所主张的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到底有没有能够真正保证平等实现的德治基础或者法治基础?是新自由主义还是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原始积累够不够让所有国人既有自由挣钱的权利又有命来花这些钱?

                这些因素都不是这些学院派经济学者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你们到底是做研究的还是做论文的?


                15楼2006-09-26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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