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送我,这支「伏笔」。
文字/沫沫
>>我喜欢你周身那翘楚的热情。
岁月的底色好像一直都太苍白,也太单薄。
把许多东西都看透彻进去,全然仿佛是顽劣的孩童,不讲道理,也无迹可寻。
偶然又听起《伏笔》时,百度了一些花絮新闻。寥寥数言,总觉得折射了很多很多东西,有种难以言喻的热力扑袭而来。
明明是听他唱着悲到死的情歌,想起来,却总想笑。
他的热情仿佛拥有宿命的撑腰,就算是站在流言的山岭之上,也未曾会见丝毫的阴暗与不妥。
比之命运,时光,常常觉得薛之谦才是最顽劣的那一个,也因此拥有最纯粹的情绪。
MV里他穿的打歌服很有趣,很多突起的角,像是一只小怪兽。
就像我们总是爱支起自己所有的棱角,仿佛尖锐,其实却是最脆弱的自我保护。
不管是在爱情里,在生活里,还是在生命里。
成长与获得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最美好的年岁也会伴着阵痛。
所幸,他对于所爱一直是这样的热情。
>>伏笔,等于预示未来。
伏笔是文章或文艺作品中,在前段里为后段所作的提示或暗示。
广言之,即是对未来的一种预示。
今日种种往昔皆有映照。而往事,总是太昏暗。却又偏偏是潮状的,让人难以招架。
翻找出中学时抄写的许多纸条,记着当时为薛之谦投票的种种方式,还有种种满溢的心情。还有许多与谦友联络的信件。
纸张上的心情是如此可贵。
彼时彼刻,此时此刻。霜冷长河,冷暖自知。
我一直想,如果能将他纹刻在眸瞳上,就算涉入深长的岁月,也可一眼直至他的骨髓。不会忘,不会淡。就算有一天这双眼睛瞎了,还是看得见,看得见回忆,看得见未来。
好偏颇,也好扭曲。
是了,不激烈不足以言爱。
>>谁不是唱过细水长流。
谁不是唱过细水长流,最后变卑微。
很多事情,早已如水流深,深不可测。
还是薛之谦式的情歌,又好像不再全全是薛之谦式的情歌。
人们似乎总爱新鲜的东西,即使是十分恋旧的人。这是人的习性。
歌曲的意思大抵讲的是爱情里的背叛,隐忍和崩溃。耀目的惊动和不堪的结局。最后最后,总还是得向生活和老去的时间低下头。
就像是那些流言蜚语,讥嘲冷笑,总有一天也会在时间的真相里低下它们看似高贵的头。
第一次听伏笔的时候,唱到细水长流这句,居然没忍住眼泪,心里却很爽快。
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像是变成了步履蹒跚的老人,沉沦在往时今日中。
他的声音,总有独特的力量。
或许只于我,或许是谦友,或许是每一个有故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