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一下班,武艺就堵在了门口,送给我一篮还带着新鲜叶子的“妃子笑”。这种荔枝,表皮颜色是暗玫瑰红,肉又白又嫩,我特别喜欢吃。“一颗荔枝三把火”,吃得脸上冒出了小痘痘,我也不管不顾。
篮子里还有一张招待票,他邀我晚上去欣赏他们乐队在一家歌厅的演出。
上次的不愉快之后,他只和我通过几次电话,谈的是泛泛的话题。两个人都不再好意思面对,他虽然就住在咨询所对面,由于生活规律恰恰相反,又没约过,碰上一面并不容易。叫我去看他们乐队的演出,这可是件新鲜事儿。他跑场子这么些年,还是第一次邀我。
他站在门口,并不进来,精神看起来不错,衣着也相当明艳。上身是一件猩红色贴身无袖T恤,下身是靛蓝色宽脚牛仔裤。染成暗红色的头发长到了腰间,就那么自然地披垂着。
“穿得这么性感,想什么坏主意?”我奚落他说。
“想勾引你。”他也笑了。
“说出这话,就说明你不想勾引我。”
“什么性感?上衣还是裤子?你说。”他转移了话题。
“猩红色呀。连我都不敢穿。”
“当然,我是个妖媚的男人,你是个端庄的女人。”
两个人都开心地笑了起来。
“恋爱了?”我觉得他身上有股山雨欲来的气势。
他但笑不语。
“男人还是女人?”我这话问得有点儿愚蠢。
“晚上记得去看演出啊……”他逃避着。
“我现在想知道。”
“这么关心我啊?是义务还是责任?”
“告诉我!”
“咱俩已经没关系了呀!”他说着,转身穿过窄小的柏油路,朝“才俊公寓”快步走去。
我呆呆地站在门前,手里提着一篮荔枝。望着他的背影,渐渐地,我头脑里浮上一层缥缈的失落,目光也随之失去了**。他的背影变成了孱杂在一起游动的三块颜色,上面是飘动的暗红色,中间是猩红长方块,下面是两个靛蓝色的圆柱体……我希望他能回头看我一眼,我的希望就是这么具体,这么单纯。大学四年,我们每次分别,他总是一步三回头——那是他的习惯。他优柔寡断,历来依赖于我。可是,这次,他没回头,直到走进“才俊公寓”,也没有。
怀着对武艺的猜测,而不是对演出本身的兴趣,我晚饭后准时来到了歌厅。这家歌厅所处地段并不繁华,但气氛非同一般,消费的人多是所谓上流阶层。每夜都有不同的乐队和歌手演出,却没有噪音和喧哗,更像是一个情调酒吧。
黄金时间,武艺的乐队开始表演,他们的风格是怀旧和感伤。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个身材高大、气质不凡的乐队主唱——大概是新近加盟的,以前并没见过他,更没听武艺提起过。他的嗓音粗犷不羁,既高雅又耐听。衣着打扮也很入时,上身是一件黑色背心,下身是缀着金属装饰的牛仔裤,脚上一双战靴。他的五官特别出色,皮肤很光滑,浑身肌肉却散发着势不可挡的男人魅力。
他唱《教我如何不想你》、《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襟裳岬》、《光阴的故事》……当他唱起《FeeLings》时,我着实被感动了。他全身心投入,表达得简直超位。
据说他这样的男人在Gay群里很吃香。此刻,我觉得这一点儿也不难理解。假如他是个异性恋者,也一定倍受女人青睐……想到这里,我不禁被自己吓了一跳,怎么就先入为主地将他归类于Gay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