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至国务院、教育部等众多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不能用考试成绩对学生、班级及老师进行排名,而且今年年初省教育厅还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号),可是请看以下两段文字,真的淡定不了。
节选一: (六)严控考试次数。小学只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低年级可以作业方式代替检测;初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检测;普通高中实行学分考试和省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市(州、地)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不得以升学率给学校排队,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喜报、红榜等变相排名的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高考、中考升学率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奖惩。(选自黔教基发[2011]85号)
节选二: 4、中心学校组织的一至六年级素质检测中,所任科目平均分居同类学校同级同科平均分倒数一、二、三名的惩罚。 (1)若所任科目的平均分居同类学校同级同科平均分倒数一、二、三名且低于同类学校同级同科总平均分差距在10分以内(含10分)的,分别惩罚1200元、1000元、800元(一、二类学校惩罚同级同科倒数一、二、三名,三类学校惩罚同级同科倒数一、二名)。 (2)若所任科目的平均分居同类学校同级同科平均分倒数一、二、三名且低于同类学校同级同科总平均分差距在10分以上(不含10分),差距每增大1分,在(1)款规定受惩罚基础上追加惩罚100元,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举例:甲班语文平均分45分,获同类学校同级语文倒数第一名。同类学校同级语文总平均分58分,则甲平均分低于同类学校同级语文总平均分13分。(1)款规定受处罚金额是1200元,追加惩罚300元(10分以上差距增大3分),受处罚总金额=1200元+300元=1500元。(选自《雍熙镇中心学校关于全镇教育教学质量奖惩的实施方案》)
希望引起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注意,别让考试成了某些小官敛财的渠道。
节选一: (六)严控考试次数。小学只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低年级可以作业方式代替检测;初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检测;普通高中实行学分考试和省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市(州、地)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不得以升学率给学校排队,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喜报、红榜等变相排名的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高考、中考升学率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奖惩。(选自黔教基发[2011]85号)
节选二: 4、中心学校组织的一至六年级素质检测中,所任科目平均分居同类学校同级同科平均分倒数一、二、三名的惩罚。 (1)若所任科目的平均分居同类学校同级同科平均分倒数一、二、三名且低于同类学校同级同科总平均分差距在10分以内(含10分)的,分别惩罚1200元、1000元、800元(一、二类学校惩罚同级同科倒数一、二、三名,三类学校惩罚同级同科倒数一、二名)。 (2)若所任科目的平均分居同类学校同级同科平均分倒数一、二、三名且低于同类学校同级同科总平均分差距在10分以上(不含10分),差距每增大1分,在(1)款规定受惩罚基础上追加惩罚100元,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举例:甲班语文平均分45分,获同类学校同级语文倒数第一名。同类学校同级语文总平均分58分,则甲平均分低于同类学校同级语文总平均分13分。(1)款规定受处罚金额是1200元,追加惩罚300元(10分以上差距增大3分),受处罚总金额=1200元+300元=1500元。(选自《雍熙镇中心学校关于全镇教育教学质量奖惩的实施方案》)
希望引起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注意,别让考试成了某些小官敛财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