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梦未圆,新梦又生。令人费解的是至今仍有人相信“黄金国”的存在。
诚然,美洲本是一块古老神奇的土地,千百万印第安人在这里繁衍生息。他们以自己勤劳和智慧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土著文化。早在公元前2500年,美洲就已产生了奥尔梅卡前古典时期文化。公元前1000年左右,发展了农业,开始种植玉米、土豆等作物。公元前700至1000年,中南美洲的玛雅文化、萨波特克文化、托尔特克文化、米斯特克文化和南部美洲的印加文化出现第一个鼎盛期,无论在天文还是建筑,数学还是农业等诸多方面,较之同时期欧洲大陆都毫不逊色。到了公元十五世纪,也即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际,阿兹台克建成了规模旷世的特诺奇蒂特兰城(即今墨西哥城前身)。它不仅拥有十五万居民 (超过了当时欧洲最大的都市伦敦),而且具有堪与马德里大教堂相媲美的蔚为大观的太阳神大庙等金字塔建筑群。
此外,与世隔绝使印第安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与旧世界大相径庭。因而,对于旧世界说来,美洲文化充满了神奇色彩。反之,对印第安人而言,欧洲文化更有其不可思议之处。他们的帆船、骑兵、火枪、盔甲等等,无不使印第安人望而生畏、不知所措。譬如西班牙骑兵,所到之处,不是被奉若神明,便是被当作妖魔。因为在印第安人看来,他们“可分可合”(指骑手与座骑),法力无边。
当然,真正神奇的还是印欧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的并存与混合。其代价是高昂的;印第安文化遭到了严重破坏,留下的只是许许多多残缺不全的记忆、难以卒读的碑铭和数不胜数的谜中之谜,如金字塔之谜、太阳门之谜、大沙鸟之谜等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神奇传说和冒险种种。所以,早在十六世纪,一个神奇、疯狂、种族混杂的拉丁美洲已见端倪。
摆脱西、葡殖民统治而获得独立也没有使拉丁美洲脱离癫狂状态。一方面,走马灯似地“轮回”的战争和此消彼长、纷至沓来的封建寡头把拉丁美洲弄得乌烟瘴气;另一方面,一个文盲充斥的小国居然产生了开创西班牙语诗风的一代唯美主义大师卢文·达里奥;一个遍地乞丐的岛国竟然养育了令同时代所有正直文人崇敬的伟大思想家何塞·马蒂(他的人生观、艺术观将和他的名字一起载入世册)。而今,在这方土地上,现代和远古、科学和迷信、电子和神话、摩天大楼和史前状态交织在一起:一边是两千万人口的央央都市,一边是赤身露体的各色土著;一边是电视机,一边是护身符。
请不要以为这是地区主义的邪念。不是的。诚如前面所说,拉丁美洲现实发展到这步田地,有其鲜明的历史文化原因。加西亚·马尔克斯也曾声称拉丁美洲“受各方面的影响……是由全世界的渣滓汇集而成的”。当然这是激愤之词。
在许多人 (包括国内学者)看来,这些(或者还有神鬼巫术)乃是拉丁美洲现实的神奇所在,是魔幻现实主义的表现对象。其实不然。因为综观魔幻现实主义作品,有关作家所浓墨重彩表现的显然大都不是这类浅显的自然现实现象。
当然,魔幻现实主义更不是弗洛雷斯教授所说的幻想小说,也不是所谓的“幻想加现实”的折衷文学。魔幻现实主义表现真实,这一点没有问题,就像一位访问过拉丁美洲的美国女作家所说的那样,“看上去神奇、虚幻,事实上却是拉丁美洲现实的基本特征”。
真固然是美的关键,但却并不等于美。黑格尔说过:“从一方面看,美与真是一回事。这就是说,美本身必须是真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说得更严格一点,真与美却是有分别的”。这是因为艺术的美具有两重性,“既是自然的,又是超然的”。它不是罗列现象、对自然进行琐碎浅显的描写,而是去粗存精,对现实进行本质的、审美的把握和反映,既揭示现实的关系又具有细节的真实,也就是所谓的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正因为如此,写真实的美学原则才具有鲜明的历史具体性和超越性。
那么,魔幻现实主义的神奇的真实究竟是什么?
它是拉丁美洲的文化特性,是现实状态所蕴含潜藏的神话一原型和社会内容,如拉丁美洲的原始与落后、愚昧与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