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家住李沧区的男子冯某酒后驾驶面包车行至君峰路28号附近时,撞上了一名过路行人。一见自己撞了人,冯某很害怕,加上又喝了酒,下车后当即跪在了地上。经血液酒精检测,冯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7.0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查,冯某并未取得驾驶证。目前,冯某因无证驾驶并涉嫌危险驾驶罪暂被拘留。
没驾驶证还敢酒后开车
17日晚10时30分许,李沧**大队事故科**接报赶到了现场,只见一辆白色面包车停在路边,几名男子正在谈论着什么,其中两名青年男子醉态百出。
“他就是司机,我就是被他撞伤的。”被撞的市民周先生指着一名男子告诉**,自己被撞得很疼,但感觉并无大碍。见青年男子身上有酒味,**随即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该男子称,他姓冯,确实是他开车撞的人,但始终拿不出驾驶证。经呼吸测试,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4.2mg/100ml,属醉酒驾驶。
随后,**将冯某和周先生带到医院,对冯某进行抽血检测。当晚,冯某因无证驾驶,并涉嫌危险驾驶罪暂被拘留。
怎么撞的人都记不清了
18日下午,记者在李沧**大队事故科见到了冯某,冯某看上去不到30岁,对于17日晚上的车祸,他后悔不迭。
冯某告诉记者,他是做广告生意的。17日晚7时30分许,他和3名朋友在君峰路上一家酒店聚会,几人喝了不少啤酒,之后有两人提前离开,他和另一位朋友一直喝到晚上10时。“喝酒的地方距离我们家不到一里地,我们打算去我家,所以我没想太多就开了车。”冯某称,当时出事的具体细节他记不清了,18日早上酒醒了才慢慢记起来。
记者了解到,冯某血检结果为167.0mg/100ml,超出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一倍还多。目前,冯某因无证驾驶,并涉嫌危险驾驶罪,暂被拘留。冯某也成为新法实施后,市区第一名醉驾肇事司机。
“知道喝酒开车处罚得厉害了,但一时逞强开车 ,撞了人。”冯某说,“现在真是后悔,不该酒后开车。”
岂有此理
撞了人,他们还不依不饶
在李沧**大队事故科,记者还见到了被撞伤的周先生。据周先生介绍,事发时他正和几名朋友过马路,“当时我走在前面,由东向西正在过马路,就看见一辆面包车从北面开过来。”周先生称,这辆车行驶到他跟前时并没有减速的意思,他赶紧后退了两步,但还是被撞上了,“车把我顶出去三四米远 ,我右半个身子疼得都不能动弹了。”
记者了解到,周先生以前是一名**,身体素质较好,伤势并不严重。
“司机很害怕,加上又喝了酒,一下车就跪下了。”当时在场的周先生的朋友称,周先生从地上爬起来后,见伤势不重,司机还跪下了,就打算让他们离开,“可车上的另一个人不干,一看我们没事,不但不道歉,反而对我们指指点点,随后我们就打了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