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布国栋不喜欢纽约这个城市,虽然它比香港大的多,繁华的多也艺术的多,可是他就是不喜欢。
这里没有他熟悉的工作熟悉的食物熟悉的人,有的只是不熟悉的语言不熟悉的街道不熟悉的时差。
他每到上午九点就想打电话回香港叫钟学心睡觉,可是那个时间却正好是他上课的时间,他只能摸摸口袋里的手机然后继续上课。
他每天早上只能去买一份他最讨厌的三明治当早餐,然后中午会长途跋涉去唐人街就为吃一碗道地的中餐做午饭,然后下午下课后去吃一份说不出喜欢还是讨厌的牛排接着回图书馆看书。
周末的时候他就穿上那件他最喜欢的灰色外套拿着相机在外面到处乱逛。他收集了好多Barbra Streisand的东西,回到住处都放到一个箱子里,准备带回去给钟学心。
他们只有在周末才会打个电话,说来说去不外乎是最近有没有胃痛,有没有又把咖啡做饮料,有没有按时吃饭睡觉,纽约好不好,课程紧不紧,Barbra Streisand是不是有新的表演之类的。
打完电话,布国栋就会松口气,那些因为不喜欢这个城市带来的疲倦感仿佛一扫而空,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会觉得那些ABC组成的句子还是很可爱的。
他有时也会想Email回去,可是拿着键盘他却又不知道要怎么写。他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他现在的生活状态,他的生活应该是充满了期待充满了求知欲的,可是现在却好像是半死不活没有期待的样子,这不是他应有的生活轨迹。
他用了很久的时间去想他为什么会活成这个样子,可是他一直想不通。
“Pro,去喝一杯。”隔壁有同学来约他。他想了想,抛下手上的唱片,换上了他那件灰色的外套。
“又是这件?你就不能换件?”同学的声音充满了不满,“你只要不是穿西装就必然是这件外套,怎么?女朋友买的?所以不敢不穿?”
“哪里是女朋友?只是一个普通朋友。”他温和一笑,也没有去责怪他的突兀。
“What would you like to drink?”酒保客气得问道。
“High Life。 wait!New york,Please。”他想了想,还是换了一杯酒。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点这杯酒,就如同他不知道为什么那些歌手明明唱的是纯正的美国腔可是在他的耳朵里却全都幻化成为了钟学心在那些夜里轻声吟唱的声音。
他想他一定是醉了,因为他现在闭上眼睛就能看到她胃痛时皱眉的样子,看到她高兴时笑的像一个孩子的样子,看到她工作时认真沉思的样子,当他张开眼的时候,整个世界的人,都有着钟学心的脸。
放下手中第三杯New york,他推开门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