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有一半人员是事业人员,不具备执法权,70%工商所人员都要学会办案的提法是不是违反处罚法公务员法;另外基层工商所工资经费靠收费罚款来以收定支,90%的时间是收费罚款找饭吃,收费罚款与工资挂钩,所面临的都是老百姓,在农村工商所大讲办案是不是有点不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工商管理的对象是百姓而不是敌人,应当提倡人情化管理,建立和谐社会,依法行政,制止本部门目前存在的严重“三乱”行为,积极协调省级地方政府完善垂直后工商的财政保障问题,取消不符合国际惯例、国民待遇不平等的个体管理费、市场管理费、会员费等不合理的群众强烈不满的收费项目,响应党和政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把以管理者为自居的官僚主义、衙门作风、部门利益思想铲除掉,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