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死12岁学童(1)
-----我们应该有怎样的中小学教育方式、教师素质、教育环境?
李丹旸是我们唯一的女儿,生前系白银市十一中七年级12班新生,该班班主任系数学老师王兴忠。
2010年秋季后半学期,由于王兴忠粗暴的教育方式和有辱师德的言行,严重伤害了我女儿的自尊心,进而导致部分学生抱团对我孩子采取一系列侵害行为。2011年元月20日,离放寒假后仅十天,我年仅12岁五个月的女儿就在家中悄然辞世,自缢身亡。她的走上绝路,给三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悲痛、深深的心理创伤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把我们拖向了无底的深渊!我们强忍悲痛,怀着无比的愤怒,擦干眼泪后向你们做情况反映如下:
侵害事实
一、王兴忠老师缺乏师德、心术不正
一是与教师之子联手,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公然侮辱李丹旸,严重伤害我女儿的自尊心。
***的妈妈是王兴忠女儿的老师,也是他曾经的同事。2010年秋季后半学期,王兴忠曾在班上公开讲:“李丹旸和***能否处好关系,取决于李丹旸的爸爸,这与素质有关”。话音刚落,李丹旸当时的同桌***用手指着她连说了三个“没素质”,王老师并未制止。
王兴忠按照学生成绩决定座位的先后,期中考试李丹旸成绩在班级处于中间水平,但王兴忠却将其座位调整至倒数第二桌,压根就不考虑我女儿是全班四个矮个子学生之一,也不考虑由此带来的学习不便和造成的心理压力。
二是故意偏袒学生,激化同学矛盾。
***趁李丹旸课间擦黑板,将她的眼镜、眼镜盒、笔记本等悄悄拿走交给别人,导致上课时我孩子看不清黑板且无法做笔记。王兴忠不但未令***给李丹旸道歉,并当着我的面声称该吴上课无论做多少小动作,都不关李丹旸的事。事后他指责我女儿不该把学校发生的事告诉家长。
2010年12月11日,我女儿的第二个同桌****曾数次殴打李丹旸,并拔掉了她的一撮头发,王兴忠作为班主任,对此事漠然处之,严重失职。
2011年元月上旬,另一女同学**怀疑我女儿的袖珍参考书是偷来的,不但在同学中诬蔑她是小偷,而且由***配合放哨,与他人共同搜查我孩子的书包,且**故意往我女儿凳子上倒水2次,致其裤子湿透后冒着零下十七八度的严寒回家。王兴忠在处理过程中不但未让**道歉,且事后在课堂上批评李丹旸,歧视性地说她事情就是多。
二、王兴忠严重渎职,对学生疏于管教,放任学生的不良行为,致我女儿受到严重的心理创伤
2010年12月至2011年元月上旬,受王兴忠对李丹旸歧视性语言的纵容,直接导致该班部分学生对李丹旸屡次采取多种侵害行为:
***不但在女厕所门口围追堵截我女儿,抛掷小石头打击她的头部,而且联合**等三人在早操站队、在上体育课时抛掷小石头击打李丹旸;
凡与李丹旸交往或说话的同学,都被****警告“别理她!”、“少跟她说话!”,导致我女儿在班上被人为地孤立;
***多次指使同学索要李丹旸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信息,威胁他爸爸要将李丹旸的父母开除,让其没饭吃;
***与李丹旸关系恶化后,谩骂李丹旸是驴,连她的父母都是驴,当面称呼她为“这个驴”;
李丹旸无意中从书包里掉出了一个苹果,被****看见,该郑辱骂“这是哪头驴的苹果?”“哪头驴乱扔的苹果?”,此事致使我女儿产生她在班上“连一条狗都不如!”的严重的心理变化(有李丹旸日记为证)。
2011年元月5日下午放学后,***、**二人一路尾随李丹旸到我们在盘旋路临时住所,导致我女儿对自身安全产生严重恐慌。
王兴忠等老师在上述过程中严重渎职,放任学生欺负李丹旸,对她受到的威胁、围攻、孤立、谩骂、侮辱、尾随等恶性事件,作为班主任他不能及时引导、调解、公正处理,反而公然侮辱、一味纵容,致使我女儿得不到尊重,看不到希望,她忍辱负重、身心交瘁,最终节节败退而走上了绝路。
-----我们应该有怎样的中小学教育方式、教师素质、教育环境?
李丹旸是我们唯一的女儿,生前系白银市十一中七年级12班新生,该班班主任系数学老师王兴忠。
2010年秋季后半学期,由于王兴忠粗暴的教育方式和有辱师德的言行,严重伤害了我女儿的自尊心,进而导致部分学生抱团对我孩子采取一系列侵害行为。2011年元月20日,离放寒假后仅十天,我年仅12岁五个月的女儿就在家中悄然辞世,自缢身亡。她的走上绝路,给三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悲痛、深深的心理创伤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把我们拖向了无底的深渊!我们强忍悲痛,怀着无比的愤怒,擦干眼泪后向你们做情况反映如下:
侵害事实
一、王兴忠老师缺乏师德、心术不正
一是与教师之子联手,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公然侮辱李丹旸,严重伤害我女儿的自尊心。
***的妈妈是王兴忠女儿的老师,也是他曾经的同事。2010年秋季后半学期,王兴忠曾在班上公开讲:“李丹旸和***能否处好关系,取决于李丹旸的爸爸,这与素质有关”。话音刚落,李丹旸当时的同桌***用手指着她连说了三个“没素质”,王老师并未制止。
王兴忠按照学生成绩决定座位的先后,期中考试李丹旸成绩在班级处于中间水平,但王兴忠却将其座位调整至倒数第二桌,压根就不考虑我女儿是全班四个矮个子学生之一,也不考虑由此带来的学习不便和造成的心理压力。
二是故意偏袒学生,激化同学矛盾。
***趁李丹旸课间擦黑板,将她的眼镜、眼镜盒、笔记本等悄悄拿走交给别人,导致上课时我孩子看不清黑板且无法做笔记。王兴忠不但未令***给李丹旸道歉,并当着我的面声称该吴上课无论做多少小动作,都不关李丹旸的事。事后他指责我女儿不该把学校发生的事告诉家长。
2010年12月11日,我女儿的第二个同桌****曾数次殴打李丹旸,并拔掉了她的一撮头发,王兴忠作为班主任,对此事漠然处之,严重失职。
2011年元月上旬,另一女同学**怀疑我女儿的袖珍参考书是偷来的,不但在同学中诬蔑她是小偷,而且由***配合放哨,与他人共同搜查我孩子的书包,且**故意往我女儿凳子上倒水2次,致其裤子湿透后冒着零下十七八度的严寒回家。王兴忠在处理过程中不但未让**道歉,且事后在课堂上批评李丹旸,歧视性地说她事情就是多。
二、王兴忠严重渎职,对学生疏于管教,放任学生的不良行为,致我女儿受到严重的心理创伤
2010年12月至2011年元月上旬,受王兴忠对李丹旸歧视性语言的纵容,直接导致该班部分学生对李丹旸屡次采取多种侵害行为:
***不但在女厕所门口围追堵截我女儿,抛掷小石头打击她的头部,而且联合**等三人在早操站队、在上体育课时抛掷小石头击打李丹旸;
凡与李丹旸交往或说话的同学,都被****警告“别理她!”、“少跟她说话!”,导致我女儿在班上被人为地孤立;
***多次指使同学索要李丹旸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信息,威胁他爸爸要将李丹旸的父母开除,让其没饭吃;
***与李丹旸关系恶化后,谩骂李丹旸是驴,连她的父母都是驴,当面称呼她为“这个驴”;
李丹旸无意中从书包里掉出了一个苹果,被****看见,该郑辱骂“这是哪头驴的苹果?”“哪头驴乱扔的苹果?”,此事致使我女儿产生她在班上“连一条狗都不如!”的严重的心理变化(有李丹旸日记为证)。
2011年元月5日下午放学后,***、**二人一路尾随李丹旸到我们在盘旋路临时住所,导致我女儿对自身安全产生严重恐慌。
王兴忠等老师在上述过程中严重渎职,放任学生欺负李丹旸,对她受到的威胁、围攻、孤立、谩骂、侮辱、尾随等恶性事件,作为班主任他不能及时引导、调解、公正处理,反而公然侮辱、一味纵容,致使我女儿得不到尊重,看不到希望,她忍辱负重、身心交瘁,最终节节败退而走上了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