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着左手刚好数得完,五年了,原来关注他们这么久了啊。久到就这么把他们揉进了心里,任凭别人流言蜚语都依然不动。
现在,也迎来了他的二十四岁生日。于是才察觉到,啊,又一年过去了。
看完了Shine A Light的Making,在想权志龙说的话。
演唱会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已经忘了排练时的样子,可是音乐已经响起来了。
——那么,闭上眼睛,从头至尾的奔跑过去。
之后他戴着写着“家虎他爹”的帽子,还如出道时那样的笑,还是我的信仰。
当问起音乐对他而言算什么时,他说,音乐是……音乐可能只是个音乐而已。
像皮肤似的,对我来说意义重大。音乐就是音乐。
现在BIGBANG对我来说也像皮肤一样,意义重大。
他管自己叫狐狸,狡猾的动物,可我一直喜欢的东西就是狐狸精……
抄袭,争议,那些不堪入目的话题手势话题衣服话题MV话题言论。
狐狸哭的时候你们有没有看到。看完每夜每夜才发现,原来一直还是很疼的,不愿意被别人提起的啊。
“为什么所有问题,都是从我这儿来的呢。”
狐狸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唱着gossip man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呢。
那些以看到他失败他痛苦为乐的媒体,报纸,ANTI饭,你们看到他的努力了没有?
如果不能独自发光,我们来充当你的光。
用尽了力气的去喜欢,尽了全部心血的去喜欢,衣服上是他们的头像,手机是他们代言的品牌,抽屉里的是所有关于他们的杂志剪页,摆在床头的是他们的照片,MP4上是他们的声音,始终抠门却一直舍得砸钱的是他们的CD。
没有觉得怎么样,我喜欢,我想我的一切都关于他们。我想要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的是他们的笑脸,就是这样的想法。
看着电脑里满满的资源就觉得很有成就感,人生的第一笔收入是写龙特里文的稿费。
喜欢这回事,就是这么的不讲道理啊。
五年了,我爱了五年,并且可以坚定的说我会再爱很多个五年。
还有,亲爱的,生日快乐。
我爱你,我爱你们。咱们不加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