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1年为伦敦国际博览会建造的水晶宫,采用铁架构件和玻璃,现场装配,成为近代建筑的开端。至20世纪初终于出现了现代主义建筑和有机建筑等流派。一批思想敏锐的青年建筑师,在前人革新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比较系统而彻底的建筑改革主张。
德国建筑师格罗皮乌斯、密斯·范德罗、法国建筑师柯布西耶和美国建筑师赖特是现代建筑思潮的杰出代表,他们的主张和建筑作品对现代建筑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包豪斯校舍和流水别墅等是当时的代表作,它们不论在使用功能、建筑形式、结构造型以及材料运用上都体现了现代建筑的特征。
随着现代建筑的形成和发展,建筑学建立了新的理论体系。主要体现在:从理论和实践上将建筑的使用功能作为设计的出发点,强调建筑形式与内容的—致性;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以提高建筑设计的科学性;注意发挥现代建筑材料和建筑结构的技术和艺术特点;反对不合理的外加的建筑装饰,强调建筑艺术处理的合理性和逻辑性,突出艺术和技术的高度统一;将建筑艺术处理重点放在空间组合和建筑环境的创造;重视建筑的社会性质,强调建筑同公众生活的密切关系,重视建筑的经济性。这些现代建筑基本理论的建立,标志着建筑学完成了又一次重大飞跃。
1919年,格罗皮乌斯在德国魏玛建立包豪斯学校。包豪斯的教学活动将现代建筑艺术以及其他艺术同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社会需求密切结合起来,为现代建筑理论的传播作出贡献。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人们对于现代建筑中出现的某些忽视精神生活的需求、忽视民族和地区文化差异的倾向,特别是某些建筑师的设计手法公式化的倾向,产生了怀疑,重新探讨继承传统和发展创新等问题,在建筑风格上又出现了多元化倾向。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上产生了众多的建筑流派,其中以后现代主义较为活跃。
建筑学在中国的发展
建筑学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不同于西方的过程,这是不同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历史条件造成的。早在殷商时代中国就建造了大规模的宫室和陵墓。在以后三千多年的历史中,中国建筑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形成了风格独具的建筑体系。
中国古代建筑以木结构为主体,它的基本艺术造型特点来自结构本身。中国古代建筑注重群体组合,形成以“院”为单位的组合体。院的尺度、空间形式常常形成变化序列,有主从,有韵律,既有宫殿建筑等严整的对称布局,也有园林、住宅建筑等灵活的非对称布局,至今对现代建筑仍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中国建筑有自己独特的装饰方法和室内布局方式。在装饰方法方面,中国建筑采用石雕、木雕、砖雕、金属件、馏金、贴金、壁画、彩绘、琉璃、镶嵌、织物、编竹等多种装饰手段,利用油漆和各种矿物颜料以及金箔的光泽,造成或鲜艳浓丽,或淡雅朴素的视觉效果。在室内布局方面,则用各种隔断自由灵活地分隔空间。
中国古代建筑高超的结构技术和丰富的艺术处理手法的高度统一,充分反映了中国传统建筑学的高度成就。中国建筑学的发展有长久历史。先秦古籍《考工记》的《匠人》中有关于专业建筑家的最早记载。
由于工程实践和计划管理的需要,中国古代数学著作中关于计算距离、土方、材料用量、建筑基址(城寨,营垒等)的尺寸及面积等方面的内容,占有很大比重。如汉代的《九章算术》,唐代王孝通的《缉古算经》,宋代秦九韶《数学九章》等著作中均有大量有关建筑的运算例题,水平很高。
中国很早就懂得建筑图的绘制。河北平山县出土的战国时期的《中山王陵兆域图》,用金铝丝嵌在铜版上,是中山国陵墓建筑群的下面示意图,图上标有尺寸,与陵墓实物相比,比例约为五百分之一。隋代宇文恺作明堂图,则用百分之一比例。城市图遗留的实例,以宋吕大防所作的长安图和南宋平江府图碑为代表。最早使用建筑模型的记载是隋代兴建仁寿舍利塔和筹建明堂。
古代中国历朝政府都设有掌管建筑的机构和官吏。周为“司空”,秦汉设“将作少府”,魏晋为“民曹尚书”,隋以后至清朝称“工部尚书”。又有“将作监”(唐、宋),营缮司(明)等部门。清代皇宫、苑囿则由内务府掌管,设“样房”、“算房”,其中供职的主持人是世袭的,如著名的“样式雷”、“算房刘”。至迟从唐代起,已有民间职业匠师从事设计、结构和施工指挥,称为“都料匠”,负责作出结构详图,指挥下料加工和现场施工合成,但不亲自操作。可见,都料匠是从工匠中分离出来的有建筑专业知识的技师。
五代至北宋初期都料匠喻浩曾撰写《木经》,书已失传;仅在《梦溪笔谈》中有片断记载,说建筑分为上、中、下三分:上分屋顶尺度以粱长为准;中分以柱高为准,台基及檐深与之成比例;下分为堂基与登阶坡道关系,分峻、平、慢三等,以荷辇姿势和人体尺度为准。
宋代另—部重要建筑著作,是建筑专家李诫编著的《营造法式》。书中包含各种“作”(大木作、瓦作等等)的制度、工限、料例三个主要内容以及有关附图,系统说明当时建筑的分级,结构方法,规范要领,并按照“功分三等,役辨四时,木议刚柔,土评远近”的原则,规定劳动定额。书中一个重要之点是提出“以材为祖”的材份制,即以与建筑规模等级相应的某一尺度作为建筑的空间尺度及构件尺度的模数,这是建筑体系达到成熟阶段的标志。这种模数制度或比例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只是表现形式有所变化。清工部《工程做法》记载了这一体系的最后形态——斗口制。
元代官府编纂的《经世大典》,其中工典分为二十二项,一半以上同建筑有关;另有《梓人遗制》一书,反映元朝对建筑技术的重视,可惜两书大部分均已失传。元代尚有民间匠师用书《鲁班营造正式》,记录民间尤其是南方建筑形式和尺度。明代以此为底本改编成的《鲁班经》增加了大量家具、农具做法的资料。明代涉及室内陈设、家具和造园方面的著作,有《长物志》、《遵生八笺》和《园冶》等。清代的《工段营造录》乃至近世的《营造法原》,均为论述中国传统建筑的重要著作。
中国建筑知识的教习,一直是师徒相授,父子相传,往往人亡艺绝,阻碍建筑学的发展。到20世纪初,现代建筑师的称号及其知识传授方式由西方传入中国后,上述情况才发生变化。一百多年来,中国建筑师融合中西建筑,通过继承、借鉴和革新,为创造现代化而又民族化的中国现代建筑学作了不懈的努力,取得许多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