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这到底是算夸奖还是损人呐……
金俊秀的嘴角又要开始抽搐了。
“都是我喜欢的。”金在中不知什么时候都已经又回到他面前来了,黑油油的大脑袋蹭住了金俊秀的额头,两个人头抵头地看着对方。
金俊秀一瞬间有点儿斗鸡眼,金在中看见了,就又笑了,“你别总在我离你很近的时候斗鸡眼啊。”
“……这是你喜欢的蝌蚪眼的特色。”
“你糊弄谁呢。”
“糊弄你——的嘴。”
“……”
后面金在中就再说不出什么找人拼命的话了,因为他一整晚都和金俊秀拼命去了。
那么,就在这二位爷“拼命”的时间里,我们来谈谈这一年来二人的同居生活吧。
首先,你必须清楚,时间有限鄙人能力有限,于是只能大概说说二位爷精彩纷呈的同居生活。
其次,你明白了“首先”,那么就一定能明白鄙人在接下来的叙述中不会涉及二人同居生活细节的描述问题。
最后,放好你的板砖和西红柿臭鸡蛋,大家和气谈基才有能跟上潮流嘛——啥?你不知道潮流是啥?——胡哥,交给你了。
……好了,现在我来简单谈一谈金姓二位爷的一年同居生活。
其实,他们的生活很简单,也很精彩。
金在中家的小吃店开了个二分店,就在金俊秀母校的另一个大门外,金在中荣幸地当上了二分店的店长,并渐渐有了领导阶级才会有的懒惰症。
而金俊秀呢?比起金在中这一年的生活轨迹,他就更简单了,直接四个字概括——待业在家。
所以,金在中的妈妈很不明白:这读了大学的高材生怎么现在混得比自己专科出身的儿子还差了?
但她想不通不要紧,关键是金俊秀自己也想不通啊。
金俊秀自认为自己一不矮丑二没要求的,怎么就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呢?
要金在中说呢,其实原因也就四个字——不切实际。
金俊秀是陷在文字里面了,他想当作家。
那一天比一天厚实的稿纸啊,那一日比一日多的文段啊……你们上辈子都是伤不起的折翼天使啊!
然而金俊秀也不太明白:他也不是什么文学爱好者,怎么现在就是这么喜欢写东西呢?
金在中也帮他分析了原因,可两个人最终也没能得出个靠谱结论。于是,金俊秀就这么一直糊里糊涂地写着他的小说散文诗歌,金在中也就一直这么心甘情愿地当着他的天字一号粉丝。
两个人天天都会就金俊秀写的东西研究探讨一番,而后互相“拼命厮杀”,太过投入时,那些稿纸便成了道具,被两人压在身下反复碾压。
“金俊秀……你这是在杀人呢……”
“是你说要找人‘拼命’的。”
“混蛋,我说的明明是……啊!”
“你敢找其他人‘拼命’?”
“啊……金俊秀你是个混蛋!”
金俊秀听了这话反而想笑,于是真的撑起了手,望着身下的金在中无声笑了起来。
“混蛋!你笑什么?”
“想笑就笑了啊。”
金俊秀说完这句话,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金在中一把搂了下去,头颅紧紧地贴在他光裸的胸前。
“为了你金俊秀,我和任何人都能拼命。”
金在中的声音听上去是那么男子气慨,那么信誓旦旦,说得决绝。但听的那个人却还是想笑,所以金俊秀果断回手也搂住了金在中。
“我和你在一起又不是为了让你帮我拼命。那么热血干嘛?”
“但那些人欺负你……”
“那些人对我而言都不重要。”金俊秀说着说着,从那胸膛上抬眼去看金在中,“只要你不欺负我就好。”
金在中表情变化得很快,脸红了又白,“只有你欺负我吧?”
金俊秀贼兮兮地但笑不语。
金在中最讨厌这个人的这个表情,于是立马一句“混蛋”就冒出来了,再按金俊秀的话说,他还赠送了抱枕一个,伴随着“混蛋”二字同时包邮到金俊秀的脸上。这种优质的服务,金俊秀也开开心心地享受了一年左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