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百分制)
1、 学生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加1分。
2、 服从组织分配,部门的安排,能够认真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加1分。
3、 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基础好,能积极反应问题,揭发他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加2分。
4、 不按时参加学管会例会或者本部门会议,迟到或者不到一次扣1分。
5、 在开展工作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公报私仇者发现一次扣2分。
6、 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扣3分。
本制度每学期综合评定一次,进行排名。作为下一年度的评优选先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