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中它被称作:A Course In Logic。而逻辑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个希腊词,即“逻各斯”。此词含义一般有二:客观事物的规律及其规律性;某种特别的理论、观点(含贬义)。狭义的逻辑学被称作是研究推理形式的科学,而广义则指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以及逻辑方法的科学。它研究的主要对象是思维的形式,即思维逻辑形式。我们的思维因为有了逻辑而变得清晰无比;所谓的“无头案”在严密的逻辑面前不得不低下罪恶而高傲的头,公理得以永存人间。我们的生活得以有条不紊,我们也就有了现在学习逻辑学的机会,由逻辑而学习思维。
西方传统逻辑学包括了概念理论、词项逻辑等主要内容;其中心内容是三段论;古典命题逻辑;古代归纳逻辑等。
逻辑学,仅仅考虑推理的逻辑学的发展似乎已经很完善了。尽管作为应用的逻辑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好,比如我们要建立基于逻辑的编程语言,一方面,已经建立的语言(如Prolog)只是使用了一阶谓词逻辑的很特殊得一部分,一阶系统显得足够丰富;另一方面,只是一阶系统或者其扩展都会有许多不能在现有非逻辑编程语言中表达的语句,即是说,逻辑是不够用的。但就逻辑学本身而言,我们要对它进行改进或者在其中有什么创造性的工作,是非常难的。特别对于象我们这样刚进入逻辑学领域的新手来说(其创造主要源于直觉和对已有系统的纰漏的分析),要在逻辑学中有所创造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呢?如果象皮尔士说的那样,逻辑是哲学中最具歧义的概念,那么,它应该有很多的方向(并且各方向不会导致非议),以供我们的理智去探索。而事实是,我们被限制在已有系统之中。“你看,那就是逻辑学,你能做什么,试试看吧!”我们只能选择一种观点,然后继承它,这是现在仅有的工作,这样的工作会有什么创造性呢。有一点很明显,我们绞尽脑汁想到的东西往往是前人也想过了的。千万别指望有什么激动人心的,因为你会为后来发现自己在重复别人的工作而失望的。
也许,我们应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一定要限制在“推理形式的有效性”或者“语句结构和演绎推理”上。要知道,逻辑学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和规律,这一点在国内是被普遍接受的,而且我们有足够的理由为这一观点进行辩护。
西方传统逻辑学包括了概念理论、词项逻辑等主要内容;其中心内容是三段论;古典命题逻辑;古代归纳逻辑等。
逻辑学,仅仅考虑推理的逻辑学的发展似乎已经很完善了。尽管作为应用的逻辑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好,比如我们要建立基于逻辑的编程语言,一方面,已经建立的语言(如Prolog)只是使用了一阶谓词逻辑的很特殊得一部分,一阶系统显得足够丰富;另一方面,只是一阶系统或者其扩展都会有许多不能在现有非逻辑编程语言中表达的语句,即是说,逻辑是不够用的。但就逻辑学本身而言,我们要对它进行改进或者在其中有什么创造性的工作,是非常难的。特别对于象我们这样刚进入逻辑学领域的新手来说(其创造主要源于直觉和对已有系统的纰漏的分析),要在逻辑学中有所创造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呢?如果象皮尔士说的那样,逻辑是哲学中最具歧义的概念,那么,它应该有很多的方向(并且各方向不会导致非议),以供我们的理智去探索。而事实是,我们被限制在已有系统之中。“你看,那就是逻辑学,你能做什么,试试看吧!”我们只能选择一种观点,然后继承它,这是现在仅有的工作,这样的工作会有什么创造性呢。有一点很明显,我们绞尽脑汁想到的东西往往是前人也想过了的。千万别指望有什么激动人心的,因为你会为后来发现自己在重复别人的工作而失望的。
也许,我们应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一定要限制在“推理形式的有效性”或者“语句结构和演绎推理”上。要知道,逻辑学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和规律,这一点在国内是被普遍接受的,而且我们有足够的理由为这一观点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