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了七年,来做这场梦。悲欢离合,爱与不爱,堵得我心头都是说不出口的酸意。
没有停歇的生病,忙碌到甚至要选择忽略自己的心的悲惨现实,糟到一定程度的自己,让我一度要止步。
近乡情更怯,说的是我这梦中人与你这场相见。
我跟别人说,这么多年,见与不见你都在心尖,见与不见,你都是我永远的黄先生。所以不见也好,断了念念不忘的心思,只做旁观的对你上心的路人。
真的,我那一脸真诚镇定都快要骗到自己了,我以为七年过了我真的可以不用那么爱了。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要来,寻了最微不足道的理由,执意来看一看你,我还说没关系,我向来是淡定派,看了也许就可以不再继续这样近乎偏执的不悟。
是以围观者的姿态而来,对你和爱你的你们。
你们是决计猜不到的吧,人群之外还会有我这样一个陌生人一直安静的看着你们聊天,看你们手中的灯牌,看你们买给他的花。我不是缺少勇气来问候一句,嗨,宝贝们好。我只是幼稚的选择自己的方式,孤身相约。
有时,这样的幼稚矫情是连自己都无法忍受的,偏偏还改不掉。
我都忘了他出场前面是搞了些什么幺蛾子,只记得蓝天的前奏一出,那个短发的男子慢悠悠走了出来。那一瞬间我就开始有些失控,这是我所没有料到的。之前也见过其他喜欢的人,一身之隔我尚是心跳正常还能手不抖的拍下清晰照片,怎么换了个人我就这么个没出息法。爱与不爱,原来从不是我说了算,它存于我左边胸膛里那个拳头大小的地方,时刻在最紧要的时候提醒我,你爱他,比想象中的还要爱,爱到你之前说过的以为不爱。
我是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的,以为还是曾经所梦见的那样,你在梦里歌唱,醒来之后我还是躺在拥挤的宿舍,看着墙上的海报发一会呆然后翻身继续入睡。恍恍惚惚的跟着哼唱,时不时的转头去看后边喊着口号的宝贝,自己却什么都喊不出来。爱一个人,可以到他面前局促到无言,是这等滋味。
电话那头是亲爱的哭得不成声,我知道她跟我一样,都以为可以脱身做路人,但谁都说服不了谁,只得这样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你一直喜欢就那么坐在舞台边缘唱歌,侧脸安然,一副盛世安好的模样。我听不清你说的话,满耳都是你唱歌的声音,满眼都是我熟悉的眉眼与笑。七年了,我从那个不经事的女孩一路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心硬血冷,都快遗忘如何爱人遗忘为人掉眼泪。然后在这样的夜晚,为亲爱的陌生人哭了。
七年,我对你说爱的次数屈指可数,这一天却在心里说了很多次。这七年早刻在骨血之间,抹不了,挥不去。你是我自年少就开始的梦,梦醒不来,我回转不来。
多想时光就此停住,只有你和爱你的人在。多想我还是那十几岁的懵懂少年,连看你一眼都觉得是奢侈,多想你幸福,从此都无关愁与怨。
——暗 20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