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历来被称为人世间最大的善行而得到中国人的一再鼓励吹捧。“百善孝为先”,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孝经》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这是从反面讲“孝”的重要地位。为了提倡鼓励“孝”道,我们老祖宗编写了《孝经》、《二十四孝》、《百孝图说》等等有关“孝”的书籍。从这些“孝”的要求和实践(故事)中可以看出: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文化)“孝”,只不过是一种让后辈对长辈盲从、“无违”(孔子语)罢了,“孝”考虑的,更多的是后辈对长辈的责任,而没考虑长辈对晚辈的责任。这种单方面的不对等责任,势必会造成某种不平衡,造成某种片面的压力,造成某种伤害和异化。如《二十四孝》中吴猛“恣蚊饱血”:“晋吴猛,年八岁,事亲至孝。家贫,榻无帷帐,每夏夜,蚊多攒肤。恣渠膏血之饱,虽多,不驱之,恐去己而噬其亲也。爱亲之心至矣。”又有郭巨“为母埋儿”:“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前者已是愚蠢至极,后者更是令人感到恐怖,如果不出现这坛金子,这个三岁孩子,就要被活埋了,而按“孝”的教育原理,这些都被当作“孝”而受到敬仰,并被广为宣传颂扬。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实践中,“孝”起到的是“吃子”的可怕作用,而根本无助于对老人不敬问题的解决。这一点,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美国传教士晏马太在一篇关于“祖先崇拜”的论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孝’这个词很有误导性,我们要小心上当。在我们了解所有民族之中,中国的儿子是最不孝顺的,不听父母之言,从他们能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要求时开始,就从不让步。”(转引自明恩傅《中国人的素质》第150页)按照我在《我们的阅读》一文中讲到的“反义词阅读原则”,我甚至怀疑,我们中国人之所以要如此反复一再强调“孝”的重要性,原因恰恰在于我们中国人太不尊敬老人了(太不孝了)!因为只有我们人类缺乏的东西,人们才会如此孜孜不倦地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