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赞同24孝里的极端几个,任何事情做极端了就不好了。
父母有责任把子女教育成人,子女也有义务把父母赡养到死。
问题是,如果父母付出的义务和后来得到的权利是相等地,同时对子女也是,那是完美情况。
现实中的情况是很多父母不像父母,而很多子女也更不像子女。
在独生子女后,中国父母给孩子更多的是溺爱,而没有同时教给他们什么叫责任和义务,反而把更多自己身上的毛病(50、60后这个问题尤其严重)看做非凡的经验教授给后辈。
所以说,很多父母受到虐待,却从来不反思为何会这样?反而把事情一股脑地推给社会。
我们小区两个老人死了,他们的八个儿子没一个管他们,然而,谁又知道,在我小时候,他们两口子是如何对待他们的上一辈的,绝对比他们的儿辈对他们的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