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酱吧 关注:146贴子:15,719
  • 10回复贴,共1

非人短章系列--白饭如霜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三十岁以后,凯文常常会忘记一些人,而以为早已湮灭的,次第浮出脑海。就像在这个台风呼啸,空寂夜里,这个红灯长长长长的路口。
  他独自停在那里,从车窗看出去,街面呈现一种干燥的灰白,这旧识的城市多年不来,四围已没有一件东西是熟识的。除了这个路口。
四处都没有人,除了远远的电线杆旁,风卷着夹杂了灰尘的空气,仿佛有一条影子在跳舞。
和辛迪就是在这里分手的吧。他在这头,看她顶着人行红灯冲上斑马线,许多急速刹车的声音磨穿他耳朵,然而那担忧和挽留的声音都卡在了喉咙里,从心到口的征途漫长艰苦,结果都是折戟沉沙。直到她大红的裙角,扫过转角处的电线杆,睁太久的眼睛撑不住酸涩,合上,带出两滴浑浊眼泪。
  那时候不知道,最后一眼是永不重来,千万里或千万问,都唤不回来。
  不过因为她说多了一句话,说城东珠宝店做推广,恰恰好去买一枚最小的戒指,结婚还是要用的。当时听着,好似字字都含讽刺。当时赤贫的男孩子,便勃然起来。号令她滚。初恋脆似一层纱,一个字的拉扯就破了。
  至爱平生一刻尽。
  寻那么久,辛迪没音讯。凯文颓然离去。很多年里,走过多少十字路口。每次他都要想,当年该追上去,唤回她来,给多少代价,那些后悔,都换不回来。
  倘若她还在他身边。   连台风带的滋味,都会是甜的吧。   像在这个夜里。   这个红灯真是无穷无尽的长。大约是坏掉了吧。
  他却也不愿意走。车子孤零零停着。回忆纤长,包裹着红绿灯上一层大雨来临前微薄的烟。      那条舞动的影子,像回忆一样不真实。
这个路口,也是第一次遇到辛迪的地方。
  她当时在两条道中间的安全岛上,穿蓝白水手服,神色仓皇尴尬,大约是提袋破了,掉出许多书来,她一双手捧不住那么多,左支右绌,觉得全世界都在嘲弄她,脸通红。忽然得到另一双手的帮助,身心一软,侧脸就笑起来,春花开三月,豆蔻妒胭脂。凯文整个人痴了,手一轻,那几本倒霉的书,毕竟是落地了。
  有过好时光,昙花一样漂亮,海棠那样香。
  她少女容颜上的第一次妆,是他亲手化的。眼波横,山眉簇,一时情不自禁亲下去,沾了自己满脸的粉红,辛迪笑着跳起来,笑弯了腰,银子质地的声音,被时光镶嵌进了他骨头里,一缕缕碎着,随血肉和着。等闲却又看不到了。
  凯文转过头看窗外,向不存在的观众隐瞒自己将来未来的泪。
风越来越大起来了,空气湿蒙蒙的,旋转的影子在他婆娑眼里那样真实,逡巡来去,在跳一曲无名的华尔兹。
这样的时节,生与死,有什么区别呢,哭与笑,有什么特别呢。那舞姿灵动像幻觉,谁又真能说是呢。
把头埋在方向盘上开始抽泣的瞬间,耳边风声里,轻轻仿佛有问题在回荡,如果,如果你可以回到从前,要追上她吗,如果追上了,你要说什么来挽回吗。      我爱你吗
  说,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吗。   说,我爱你。      穷一生的心力,渐渐说不出来的话,就是这一句而已。      耳边有声音说,那么我知道了,走吧,绿灯了。
     凯文从恍惚里抬起头来,发现真的是绿灯了。台风呼啸过境。四周空无一人。      那跳舞的灰尘,消失了。
他以时速一百二十公里,离开这个城市,永远也不准备再回来。离开往事,继续选择失忆。
  在他的身后,在这个路口,在那些充满遗憾与痛悔的日子之前,岁月倒流过去,空间迁移过去,年轻的凯文在目送女友离去的怔怔中,突然被什么猛推一把,追随着女孩子冲过了街道,他们将结婚,生子,白头偕老,一生的幸福即将开始。
     这时的凯文与那时的凯文,谁都不会知道,他们遇到过一只光行。跳舞的时候听到他哭泣的声音,忽然愿意穿越过时间的幻影,去挽救他那一点微薄的幸福。
即使,是另一场人生的幸福。   聊胜于无。
光行:非人一种。能够自由穿越时间,形态如幻影,热爱跳舞。 光行


1楼2011-10-29 16:28回复
    育方
    门轻轻滑开,满屋子久无人住的气味扑面而来,随之灰尘,重如有物。   我忍住最初的几声咳嗽,闪身进去,猫腰放低所有窗帘,打开一盏很小的灯。
      直到静静检查完所有的房间,确认,安全。我瘫倒在地板上,抹去额上冷汗。   然后,我带回来的那样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严格的说,那不是一样东西,而是一个人。   包在蓝布碎花的小包裹里,两只大眼睛,瞳仁是奇特的灰绿色。滴溜溜的瞧着我,忽然笑起来。像花开。   一个小婴儿。
      作为一个被追杀的逃亡者,怎么会有闲心从路过的垃圾堆里捡回一个婴儿,我完全无法加以解释。记得当时正跑得两条腿和心脏仿佛要一起从身体上飞出去,死亡阴影如乌云一样飞速聚拢,要不是我顺势跳上了路过的一辆卡车,外面的瓢泼大雨或许就早已洗净了我的乌血。而在那之前,我慌乱的眼睛,就不可思议的定格在垃圾堆里的那个弃婴身上。
      现在他就躺在进门的鞋架上,大概不是很舒服,正一动一动的,眼看就要滚下来,我一个箭步赶上去把他拽住,抱在手里,满头雾水的转进厨房,开始喂他喝牛奶----不晓得多久前买的了,不晓得吃了会不会死~~~。
      两个小时前,我在城东的Y/N夜总会前,枪杀了七个人。每个都是在本城黑道雄距一方的大人物。这个暗杀计划花了我整整六个月时间筹划,检验,直到执行,我冒了极大风险,并且风险仍未消失。作为相应的代价,我的银行帐户上已经多了一笔天文数字的款项,足以保证我去买下一个外洋的小岛,谨慎的活上几十年----要是我有这个命的话。
      为了这个梦想能够实现,我这段时间都必须无声无息呆在这里,呆到风声平静一点为止。
      我的如意算盘在第二天就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不错,我准备好的压缩饼干味道还不坏,啤酒和饮用水也足够,可是,那个混蛋小娃娃,为什么就那么挑食呢。
      以我脾气,捡他回来已经是异数,倘若饿死,只怪他自己命数不坚吧。
      这样想得十分硬气,只看不得那小孩子眼色,奇异灰绿色,纯洁剔透,无声之中,却似有无限想要叙说。那眼神后面,仿佛蕴涵我这一生所有的善意,快意,暖意。
      捶胸顿足之后,我决定出去给他买奶粉。
      熬到半夜,抱他出去到最近的一家便利店,真倒霉,临晨三点,居然还有人打劫。几个小蟊贼,拿些破铜烂铁样的小刀子,唧唧喳喳,正在店员身前闹嚷。我轻轻闪进去,拿完了架子上所有奶粉,又轻轻挪到门边,自动门滑开到一半,臭小子突然哭起来。
      满堂静。
      我背上一紧,心里微微叹口气。我不多事,事偏到我。捏了拳头,我慢慢转过身去,计算着要在什么样的角度出手,才能避免被店子里的摄象机拍到模样。很意外,那几个小流氓笑嘻嘻的站在身后,带头的金毛歪着头,瞧着我怀里的娃娃:“你儿子啊。”
      我不出声。他放下刀,手指伸过来,沾那孩子粉红脸颊,动作间充溢温柔气味。我很不解,不过始终都保持沉默,看着他们围来做鬼脸,扮猴子,认真笑闹一场,末了帮我买下那许多奶粉,送我出门。
      对头势大,这晚出门,过几日便使我行踪告破。多年历练,追兵初到楼前我已知觉,翻窗出去爬上天台,奋力一跃跳上比邻楼顶,再顺水管而下,一百米外就是汽车站,随意上一辆车,就可以逃出好远。这路线我一早看好,时时注意,等的就是此刻。那孩子,我当然顾不得。
      这一个顾不得,变成我在车上坐的针毡。
      起起坐坐,起起坐坐,折腾半小时,那点焦心一阵一阵,痛苦过挨枪子,打断腿,一片一片拔指甲。我竟然多一刻都忍不了。车速未慢,我抽出皮带扣奋力一击打爆窗玻璃,径自跳了出去,一路狂奔回去的路上,我强烈的预感到,原来我一生最后的结局,就是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小鬼,变成一个莫名其妙的死鬼。
      门半开着,出乎意料的安静,十分不祥。轻轻走上去,靠在墙边呼了口气,皮带扣压在食指与中指之间,脑子里快速过一遍屋内的结构----抢进去,门边玄关有一处凹陷,有经验的行动者,必然会派人进行把守,我要先打倒他,如果能够夺下枪支,那么下一步便要闪入横向距离玄关两米的洗手间。。。。。
      猫身,迅捷无声进入房屋,猛然一怔。   多达十五人,全部持械,其中有三个我认识,是杀手这一行里排名极靠前的高手。
      无论我多么善于急变,经验丰富,今日都无生机。
      除了,这十五位杀人不眨眼的仁兄对我都毫无兴趣。此时全体静悄悄坐在地毯上,互相依靠注视着地毯的中心,神情愉快轻松,嘴角含笑。在他们视线的尽头,不是别的,正是那个我为之拼死赶回来的小娃娃,躺在那里,笑嘻嘻,眼睛眨巴眨巴的,眼波如无形的春日潮水一样,正一波波洋溢出来,恍惚间,将周遭尽情淹没,暖洋洋的水底乐园。
            育方:非人一种,能摄人恶意,抚之以善。眼灰绿色,不能言,终生为婴儿状。


    2楼2011-10-29 16:29
    回复

      食墨
           咪咪对我说,上午刚买给她的那枚钻石戒指,不见了。
        接到这电话时满屋子是公司创意部的人,正闹哄哄讨论一个新项目的策划,持续已经数个小时,半点成果也欠奉。
        我这一个头正大成两个,咪咪还要来凑这个趣。怎不叫我大呼运交华盖。   没好气吼回去:“你一定连袋子堆进橱柜了,自己找找。”
        谁知道这只大头虾今日颇笃定:“不可能,我戴手指上的,一出你公司门就上车回家。”   她越说我越气起来。
        真是好死不死,早上脑子转错筋了,跑去和咪咪一起喝早茶,临了回公司,路上堵车,堵车就绕道,结果绕去了蒂凡妮专卖店―――自作孽不可活啊。
        那枚戒指价值不菲,所镶钻石号称全美,在全世界限量发售,售货员滔滔不绝,咪咪兀自听得入迷,不知我在一边身心两痛。最近公司营业额下滑,最得意的创意人员墨斯又坚持求去,咿,不如早点打好包袱,携款潜逃吧。不晓得咪咪这物质女郎跟不跟我。
        叫咪咪自己继续找,我挂了电话转头看创意人员:“行了没?”   集体苦起脸。   半响有人鼓起勇气发言:“老板,恐怕还是要墨斯来。”
        我跌坐在椅子里号叫:“有没有搞错,我养你们是养猪的吗。什么都要墨斯,是不是没有墨斯公司要倒闭啊。”   那些人镇定地给我答复:“是。”
        不用他们说,其实我也明白。父亲留给我的这家广告公司,过去三年,拿了十七个大型广告赛事的创意奖,客似云来,求的就是我们的创意,而那十七个得奖广告,无一例外出自墨斯,他最善于点石成金。
        上个月,老爹光荣退休,拿着丰厚养老基金,买了一个小岛,从此过神仙日子,将我推上风口浪尖继续斗天斗人,经营口诀,经验传授一概没有,只说一句:“善待墨斯。”
        我从小叛逆,老爹说什么便反什么,这次也不例外。   第一天上班,我就跑去找了墨斯晦气。
        他伏在桌子上,正看一幅设计图,戴的眼镜片层层现圈,比脸都大。再看,这哪里是人,这分明是只大猴子,尖嘴猴腮,个子矮小,四肢却长,还不时颤抖几下。
        我注意到他身边四面八方堆了无数墨水瓶,于是上前问他:“这些瓶子干什么的。”   他瞄瞄我,慢吞吞地说:“不干什么。”
        面对大老板,竟然站都不站起来,何其大胆,我于是命令:“公司办公无纸化,把瓶子都扔掉。”   他干脆瞄都不瞄我了:“不行。”
        顿时鬼火冒:“什么不行,我说行就行。”   这个死墨斯,居然东西一推:“那我不干了。”   然后,我就在这里,对着一群猪头三有出气没进气。。。。
        面面相觑也不是办法。手头这个是大项目,万一砸了,公司有何闪失,我老爹想必要气得从海里游回来。我讪讪起身,嘀咕了一句:“我去叫墨斯。”
        拖着脚步走啊走,真是要下很大的决心啊。在把墨斯家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两遍之后,我终于还是走到了他的办公室外,正要开门,我忽然听到里面传来一点奇异的吮吸声。
        我猫下腰,从门缝里看进去。
        墨斯坐在他的办公椅上,背对我,手里捧着什么东西,正在津津有味的“叭嗒叭嗒”,难道一个大男人还喜欢吃棒棒糖?这也好办,我明天叫人去买一麻袋回来讨他欢心好了。
        心思刚转过,他转了过来。   我大吃一惊。   钻石。
        他在一口一口吃得有滋有味的,是我买给咪咪的钻石!白金指环去掉了,在他手里捏着跟颗冰糖似的。要说我怎么知道那不是颗真的冰糖,哼,难道我第一次当冤大头吗。
        忍不住,我当啷一头就冲了进去。指着墨斯大喊大叫:“连我的东西你也敢偷?”   捉贼拿赃,谁知道他比苦主本人还镇定,白我一眼:“吵什么吵,我捡到的。”
        捡到的,捡到的你不会喊一嗓子叫人认领?再说了,捡到钻石你拿去换钱我好理解,你拿来吃?好吃吗?   结果他真的点点头:“好吃,这是碳分子里最高级的一种了。”
        指指身边东倒西歪的墨水瓶:“比那些顶用多了,吃一点可以饱好久。不用常常去买。”
        我差点一跤摔到地上。良久,我仅存的一点幽默感支持我有气无力的回了一句:“吃那么多,也不见你胖。”
        他站起来,精神抖擞,透过镜片,眼珠子大放光彩,跟狼似的:“增长灵感啊。哎,那个创意怎么样了,我去看看。”   完全不记得和我吵过架,甩门就走了。
        我楞良久,耸耸肩,转身也跟出去。那颗被吃了一小半的钻石还放在台面上,我没再管。只要能帮我赚钱,不要说吃钻石,就是要吃我,我也会先打麻药,送上门去的。。。。
           食墨:非人一种,酷肖猿类,摄取碳分子以为食料,艺术创造力极高。


      4楼2011-10-29 16:31
      收起回复

        参努
          我蹲在最高的那棵树顶上,耐心守着圣诞夜的安静空气。尾巴摇过,有点凉凉的,这里比我住的地方冷很多啊。幸好,只要再过一会儿,那个出名不爱洗澡的SANTA老头就会拉着几头懒鹿掠过天空,去寻找那些挂得焦渴的袜子了。而我,可以顺道堵上他。
          在所有跨海而居的“外国非人”里,我就只认识这个胖子,他们一族很奇怪,每年都要无比冲动的花掉自己一年的辛苦积蓄,买成各式各样叮叮当当的玩意,分头满世界散发,不过我等了很多年,他们都一直没发到我的地盘上来,真让我失望。
          我是谁?
          恩恩,我是参努。住在山里,以影子为食,能够在空间与空间之间行走。作为一个对食物很挑剔的非人,近年来我时常都饿得厉害。原因很多,大气污染啦,水土流失啦,沙漠化严重啦,最主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漠了。如此情形下的影子,简直跟放了三天的鱼生一样,吃必拉,拉必久。
          正在感叹,微弱的铃铛声已经从远处墨蓝的纯净天边传来,很快就出现了鹿角,雪橇,还有SANTA戴着红白帽子的大头。   “呔!”
          我这就跳了出去。好几声咔咔咔的急刹响起,那些鹿一头蹿进了我怀里,被我冰凉的皮肤冻了个哆嗦,圣诞老人郁闷的看着我:“你干什么呀?”   我面不改色:“打劫。”
          他傻忽忽地看了我一会,再四处张望了一下:“你说什么?”   给他气死了,我清了清喉咙,气压丹田,吼了出来:“打劫,打劫,打劫。”
          这回他听明白了,跳下来,回身从雪橇上的大袋子里摸出一只硕大的毛毛熊,对我一努嘴:“喏,拿去,圣诞礼物,最大一只了。”
          所谓鸡同鸭讲,就是这么回事,我懒得再说话,上前一把拽住雪橇架,他们脚底下猛然一空,短暂昏眩之后,就跟我去到了我另一个时空里。
          那是我所居住的空间,几千年了,从来没有圣诞老人出现过。小孩子们所知道的,都是一些传说,然后,传说慢慢变成了谎言的代名词。当他们长大的时候,没有被奇迹滋润过的心灵,往往都非常冷酷,而这冷酷,又一代代的在传承。本来他们喜欢自相残杀也好,老死不相往来也好,都犯不上一只参努为之操心,问题就在于,如此一来,我能吃到的美食就越来越少了,因为最好吃的影子,都是带有幸福感情的呀。
          顺利劫持到圣诞老人,我和他驻足在万家灯火之上,俯瞰着每个床头所悬挂起的长袜子,空空的,度过一个充满希翼与梦想的晚上之后,还是空空的,然后,人类最珍贵的一些感情,会从此死去,永不重来。SANTA老头张大了嘴巴,掏出对讲机跟他们大本营联系:“喂,我发现有个地方没人来值班啊,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请答复,完毕。”
          答复是,人手不足,所以有圣诞老人去的地方,都是抽签决定的。我说我这个地方也未免太倒霉了吧,抽了几千年都没抽到呀?
          不论如何,既然他来了,就不要走了。雪橇车滑过所有挂有铃铛的树梢,响起清脆的叮当声,依稀有孩子在半睡半醒里笑出声来,还有天真的梦呓:“圣诞老人,给我满满一屋子泥巴,我好挖洞。”我忍不住上前给那小孩一个栗暴:“没出息啊,要什么不好要泥巴。”
          所有袜子都填满了,我明天可以吃到许多充溢着快乐的影子了。可是圣诞老人就皱起了眉头:“这边搞定了,那边怎么办啊?那些孩子也会失望啊。”
          我笑得合不拢嘴:“没关系,没关系,我带你回刚才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去,不过,你就要又花一笔银子去补齐礼品了,要不要借点给你啊?”他白了我一眼,不过,也是笑嘻嘻的。
             参努:非人一种,能于空间中穿行,有尾,形状似小兽


        9楼2011-10-29 16:34
        回复

          影貘
            第三瓶伏特加见了底,母亲在楼上,突然发出剧烈的咳嗽声。我心里一紧,方跃起又跌下。酗酒数月,我的身体已经浑似条破麻袋,软,疲塌,储存不下半点精气神。
            好在有玉凤。丢了厨房里的活儿,冲出来急急忙忙上楼去,一边擦拿过锅铲的手。这平头正脸,身子小小的保姆,竟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了。      原本不是这样的。原本。
          那场空难发生在三个月前,日本成田机场,坠落的飞机上有我妻阿美,大儿朗朗,小儿明明。本来还有我,因为一早答应了他们的,要是朗朗能以第一名高中毕业,就全家旅行以示庆祝。结果,我还是工作太多,明明大伤心,指控我说话不算,必然变成胖子----他五岁,刚从奶奶那里学了食言而肥这成语。
               言犹在耳,他天真眼泪似还濡湿在掌心。   可是我生命里的一切美丽的,依恋的,怎么刹那成了飞灰。
          我痛到手指活生生抠进自己体肤里去,掐出殷红的血,敌不过心上火烧似的焦窒。
            一刀子本可以成全自己痛快,不过近九十的老母犹在堂,舍不下。然而毕竟撑不住,登张广告招保姆,玉凤走了来。
          她来后,冻饿不到老母,我便将家中处处摆满伏特加,天光饮,天黑犹在饮,脑子好似给螺丝拧住般,动也不动,似乎好过些。玉凤整日忙忙碌碌,偶尔在我烂醉的身前停下来,一双黑白分明的眼,也辨不出她是鄙夷是同情。
               母亲还在咳嗽,天气冷了,她旧疾重发,年年如此。不过今日我还没喝糊涂,隐约听清她咳中带笑。   真骇然。
            妻与孙子们出门一个月后,母亲便很不耐烦,日日将我拿去问,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回来。我没奈何,支吾了又支吾,退出房间去的时候,总带满眼泪。
            后来玉凤来了,该回来的人却终究不见,她或许终于觉察,竟静了下来。不再问了。
            这下带笑,我很惊讶,拖着脚上去,远远就听见母亲中气十足的声音:“阿美,你别光自己乖巧,讨妈喜欢,要管管孟大啊,这几个月他怎么回事,天天喝酒,这样下去,我不是抱不到孙女?”
            沉默一刻,她哈哈大笑:“不怕不怕,妈虽然九十了,还帮你带娃娃,我喜欢乖孙女呢。”   我听得心下一片冰凉,妈疯了。妈疯了。
            进门,妈妈正坐在床边安乐椅上,笑眯眯的。老太太银发如雪,脸有病容,情绪却很好。见我便伸手招我:“来,我正和阿美说要教训你。”忽然又一回头,向旁边角落里大声应:“别吵别吵,乖明明,奶奶就给你讲故事。”我毛骨悚然,目瞪口呆看她颤巍巍起身,走过去了,明明从前,最爱在那里看图画书的。
            手脚抖颤,我踉跄要上前拉住母亲,忽然身后一紧,是玉凤,将我一提,脚都离了地,亏我比她高出几十厘米,却动弹不得,径直被她拖出了房间,妈妈在那边,已然开讲西游记。
            一直拖到楼下客厅里。玉凤放开手一转身,忽然说话:“老太太时日无多,如常安享天伦,不是很好,你难道要她面对现实?”   我一怔。
            半夜我睡在床上,没再喝酒,反复想着玉凤那几句话,总觉得有蹊跷之处。忽然鼻端一阵微微的烟熏味,怕是失火,我一骨碌爬起来,下到客厅,猛见黑暗中有一点红光,引出袅袅的烟。我一阵惊,低声喝问:“谁?”
            有个矮小的身影,徐徐自火光后站起来,我冲过去按亮了灯,看有人站在那里,手里捏着几张明明的照片,好象是上次游园会的,面前的一个盆子里,正烧着另外的照片,有阿美的,也有朗朗的。是玉凤。
            我怒不可遏的吼:“你做什么?”整个人扑上去抢。可是,手伸进盆子里,却什么都没触摸到。
            玉凤静静的看着我。一丝不慌,照片又放落,熊熊烧起来。我撕心裂肺一声喊:那火焰里模糊的脸容,本是我一生所爱。
            她终于烧完所有,忽然开口对我说:“孟先生,我非人,乃是一只影貘。能造幻象。令堂三十年前在长白山深处救我脱猎人困,如今我来服侍她安度晚年。她有重疾,只能活半年,半年后我就走了。至于你,还有大好前途,应当振作起来。”
            我惊讶又迷惑:“影貘?造幻象?”指着那盆子,我简直不知如何继续,玉凤手腕一转,那盆子蓦然消失在空气中,她淡然解释:“我以你妻儿留下的遗物为凭据复制场景,明天该是你小儿子学校开游园会,老太太要去看。”她叹口气:“希望她记性不要太好。”
            摇着头她要走,我急忙跳过去拦住她,死死的盯着她,无限乞求。她沉默很久,点点头:“好吧,不过就一次。”
            她手指曼妙挥舞,仿佛有无数流星坠落带来的光辉里,阿美袅袅出现,她向我走来,玫瑰色睡衣,如仙子般美丽,接着是笑嘻嘻的明明,哼着儿歌,牵着哥哥的手。他们从我身边走过去,走过去,我手直直伸着,眼睛不敢眨,看着他们走过去,走过去,终于身影模糊。
               我痛哭起来。
          影貘:非人一种,善造幻象,犹如真实。体形极小而力大无穷。


          10楼2011-10-29 16:34
          回复
            地听
              那张纸无端端落在门外的时候,我一家三口正站在餐桌边,头抵头直面一大桌美食。三儿极高兴,扭住我耳朵不停闹:“爹给红包,给红包。”被阿含顺手一个凿栗,打在头上一声脆响:“瞎吵,圣诞哪里有红包,进房间拆礼物去。”他一溜烟往里跑,犹自嘀咕:“爹说了要给的。”
              此刻我听到一声轻响,门上。去看时,那极陌生又极熟悉的紫色小笺,静静躺在台阶上,有雪初来,落于其上,与字迹分庭抗礼的白。
              无须看,我已经知道说的什么,因此一弯腰,手指转时,将它掖进了袖里。回身瞥见阿含在忙忙的盛汤,她的饮食金句是:“多喝汤,多吃饭,自然肥白圆胖。”不知道的,当她是积年的养猪专业户。
              其实也是吧,看我身形,这十七年来,多少鸡鸭鱼肉,化作五谷轮回,终于将养我到今日模样:从一条眼镜腿似的瘦削男子,至于大腹便便。而且,还有了儿子。难得吗?我是一条缩地虫呢。非人世界的教科书上说,我该成世风餐露宿,惊风怕雨。
              三碗汤在桌上,热腾腾的羊肉香,堪敌苦寒如零下五度。阿含背转身大叫三儿赶紧滚出来吃饭,否则后果堪忧,十足母老虎。而我手指在桌布下颤抖,如弹平衡律那么劲急。多年前铭记在心的一句话,如电影回放一般在脑海里:紫笺来时,大难已去,将紫笺融在身边最亲近人类的饮食里,之后以其尸身初冷之血沐浴,可复本形,回长生谷,旧藏珠宝,原璧奉还。
              旧藏珠宝。猫儿眼,璀璨如梦幻的钻,整捧整捧的红绿宝石。散落一地,光芒比天宫更迷离。这不可言说的神秘美丽,花费了我大半生的时间,精力,杀心,恶念-----作为大盗神偷的那大半生时间----然后,引来万万料不到的灭顶之祸。
              我记得自己耗尽最后力气布下后手,发出求援,如何脱却本形,逃到人间,瘫软在那家杂货店外。赤裸裸,冻到半死,是阿含开门出来,哎呀一声之后,今天晚上之前,给了我十七年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不过,该结束了吧,我毕竟不是人。
              将自己的汤喝完,放下碗,手指擦过阿含的碗边,一抹紫色掠过,刹那消逝。非人世界中最精乖的贼,有快到无从定睛的手脚。
              她扭了三儿耳朵,一路罗嗦一路回到了桌边,三儿向我咧咧嘴,忍俊不禁般,我忍不住问:“怎么了?”他忍不住大笑:“娘给你写了情书,被我看到了, 哈哈哈,一把年纪啊。”
            当啷,阿含已经送到口边的碗落地。她边笑边羞红脸,瞪儿子一眼,转身去找东西收拾残局。
            恰似十五年前结发时。这黄脸婆那样美丽过。   我抹了把额边冷汗,蹲下身来拣瓷器碎片:这一定是有生以来我出手最快的一次了。幸好,我还没迟钝。
            半夜,三儿睡了,回卧室里夫妻相偎,我手掌心压着那封所谓的情书-----内容是:“死鬼,你下次再半夜回来在冰箱里撒尿,不要怪我叫你睡花园。爱你的妻------忽然问阿含:“如果我在你今天喝的汤里下毒,你喝不喝?”
              她安然在我怀里,淡淡样斩钉截铁:“喝,只要是你想。”   我心里一紧:“真的?”
              一张平和的脸在我眼前缓缓抬起来,是我眼花吗?阿含的乌发之间,那双本来小小的耳朵,忽然尖尖的长起来,在脸边那么醒目,隐隐生光。她向我温柔的笑:“我本来今天就会喝的。我什么都知道。我是一只地听啊。”
                 地听:非人一种。耳最锐利,知天上地下一切动静,尤善听人心。


            12楼2011-10-29 16:37
            收起回复
              我很喜欢的~


              14楼2011-10-30 10:19
              回复
                回复15楼:……已经是短篇了……木关系~


                来自掌上百度16楼2011-10-30 23:21
                回复
                  恩呢~非人的爱情。。。更加纯粹美好。。。


                  18楼2011-11-02 17:30
                  回复
                    么么~我的恋情从来没有突破一年的。。。呵呵。。


                    20楼2011-11-02 17:34
                    回复
                      恩呢~我依旧相信爱情~我是小强~


                      22楼2011-11-02 17: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