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阜城镇张云兰,现我反映阜宁县郭墅镇***某些干警徇私枉法。 2006年9月11日阜宁县郭墅镇张庄 居委会三组杜江,杜飞两兄弟非法擕带棍棒砍刀聚众斗殴未遂。杜江 于2006年9月在逃,2006年12月13日被河南 开封曹门***抓获。2006年12月26日被批准劳教一年六个月所内执行。杜飞劳教一年。一同作案的对方【第一时间自首】的徐福全,徐福亮均已被执行所内劳动教养一年和一年六个月。但杜江虽批准执行,但当时承办人徇私情,帮助杜江伪造自首材料,于2008年7月25日第二次报批帮杜江由所内为所外劳动教养。使劳动教养形同虚拟。同时由于当时承办干警包庇。杜飞也一直没有投所劳教。刘必凡现已提升,当时为杜江。杜飞逃避所内执行,于2006年10月份左右,杜江的父亲通过中间人转送给刘必凡2万元购物卡5000元。该承办干警和当时所长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徇私枉法,并且在当事人中形成明显处罚不公影响极坏,为此请求有关领导落实专人调查恢复案件原貌对责任人,不要让法律失去它应有的尊严。
反映人;张云兰1515103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