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格下吧
首先我们看看这件事,不论肇事司机还是路人,都是成年人。成年人往往存在惯性思维,就是无处不在的比较。
我们看见这么一个小东西,第一反应是,“这是一个女孩”这个意识从大脑中反映出来经过了很多不为我们所感知的比较。我试着举几个简单的比较:看到路边有这么个小东西,是人还是其他物种?人;是大人还是小孩?小孩;认不认识?不认识(这时候,在你还没反应过来,你看见了什么的时候,就已经在潜意识里打上了不需要关注的烙印);于是其他看见的东西,被无意识中淡化了。“这是一个小孩”在这一眼之间就判断出来,与己无关,然后在看见这个后2到3秒就淡忘掉了。
人看见一个事物要做出进一步意识反应,需要特别的触发条件,也就是老人说的“人两眼”。要关注一个事物一定会再看一眼。
闲了再聊吧